来源:东方今报 作者:林江仙
不是所有的强制都要不得
一个人为他所想得到的东西付出代价,这是天经地义的。他不能强迫别人为他服务,也不能强迫别人为他付费。但是世界上的强制却比比皆是,比如说,义务教育就是其中一种。
周克成认为义务教育的实行使得一部分人受到掠夺和强制,我认为这是事实。但是,我们首先要明确一点,并不是所有的强制都要不得的。一个社会之所以称其为社会,是因为到处都有对个人的强制。我这里也不准备讨论什么样的强制可以要,什么样的强制不能留。这是一个随着具体情况的变化需要重新考虑的问题。好了,我现在就来专门讨论一下义务教育的这种强制是否有必要。
为什么会有义务教育这回事呢?
第一,因为“无论出身贵贱,儿童有权获取融入现代社会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受教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这应该是个共识。
第二,有些父母没有钱让小孩上学,他们需要来自社会和他人的救助。
第三,如果让人们自发地去帮助不能上学的小孩,可能会有人得不到帮助。
第四,有些父母不想让小孩受教育,使其受教育的权利被践踏。
儿童的权利是核心
周克成认为第一点有问题,他认为“任何人都有融入现代社会的权利,但是要怎样‘融入’则是你自己的事情了”。这个说法在很多情况下是成立的,比如说,人人都有免于饥饿的权利,但是你不能不给钱就要吃人家的东西。至于怎么赚到买饭钱,这就是你的问题了。但是我们谈论的义务教育和普通的商品消费是不一样的。因为为之付费的人和消费的人不一致。小孩子读书,是大人在掏钱。
问题来了,克成说,对啊,是大人在掏钱,但这是他父母的责任,为什么要用这个理由来侵犯我的产权呢?还好,克成没有说,他父母也可以选择不让他读书,所以刚才那个第四点,我们之间的分歧不大。
第二点理由现在派上用场了,即有些父母没有钱让小孩上学,他们需要来自社会和他人的救助。然而克成还是不满意,说,既然人们那么有爱心,认为没有钱上学的小孩应该得到资助,那为什么他们不自己去干呢?不是还有慈善机构吗?
在这里,我要格外指出一点,让每一个小孩都得到受教育的机会,这不仅仅是他父母的责任。因为小孩子刚生下来的时候还不是人,我们之所以要把他当人一样看待,是因为他将来会长大成人。他不是阿猫阿狗,也不是父母的财产,他是一个还未长成的人。他还没有办法去要求实现自己的权利,社会上的其他人就有义务有责任来帮助他。其他人不帮助又怎样?让他饿死又怎样?他不能受到教育又怎样?如果是这样的话,其他人会感到良心的不安,会觉得自己这样做实在不像“人”。
如果人们没有这样的同情心,觉得那孩子生在穷人家,不能读书识字,将来可能只会做苦力,是他命不好,与我们何干呢?如果他们所受的苦难不能引起人们的同情,这个社会还是一个文明的社会吗?
政府可以强制但不可以垄断
如果上面的这些话,还能够成立的话,那么,我们需要讨论的只有第三个问题了,为什么不让人们自发地做,要政府来强制执行呢?
这才是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如果人们通过慈善行为能够给每一个上不起学的孩子提供帮助,那么政府为此强制征税确实没有道理,应该取消。
然而我们知道,事实不是这样的。今天这个世界上生活着的人们,绝大多数还是把自己看得比他人重要的。人们还没有因为世界存在着罪恶就寝食难安,人们也不会四处寻找需要帮助的人。那些最为贫困的人在生活的角落里,很容易被人们忽略。如果不通过政府来做这件事,会有很多人被忽略掉,很多小孩子会因为父母的贫穷而得不到受教育的机会,也就很少有机会能够过上更好的生活。
一旦我们确立了义务教育的必要性,我们才可以运用经济学来分析政府通过何种方式的投资会浪费更少而效率更高。通过政府来实施义务教育,只不过是要给每一个孩子创造一个比较公平的起点。政府完全没有理由因此而垄断提供教育产品的权力,相反应该大力维护教育市场的开放。
政府所应该做的,仅仅是做市场还不能做的事。如果私立学校比公立学校更有效率,政府就没有理由保留公立学校,只要把本来准备投资给公立学校的钱,直接给家长,让他们在市场上去选择比较合适的学校好了。在私人不愿意投资的地方,公立学校就非常有存在的必要。而且政府更没有理由对义务教育的内容横加干涉。
观点交锋:免费义务教育并不可取 免费义务教育天经地义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