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经济学家与舆论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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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中国改革的成功和进步有目共睹。改革过程中的失误和偏差也谈不上经济学家有多大责任,因为他们并不是官员,通常对政策的影响也有限。 现在说人们把对改革的不满都发泄到经济学家头上,这确实多少显得有点奇怪。因此,不对经济学家的角色进行解读,我们对改革的反思就会不够完整和深入。
经济学家是替罪羊吗?
从表面上看,这似乎是几位被称为“主流”的经济学家自己找来的麻烦。因为面对民众对改革偏差的若干不满和情绪发泄,这些经济学家断然否定改革本身有任何问题,只承认是改革遇到了障碍,而这个障碍似乎包括了“情绪化”的“弱势群体”。反思改革被认为是“出现了反对改革的思潮”,使“主张市场取向改革的经济学家受到了很大压力”,继而用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坚持和反对改革的第三次大论战的说法,试图一举盖棺定论。这种武断的推理当然引起了人们的反感。因为改革的成功并不等于它没有失误、偏差和改进的余地。况且改革伟大也不等于经济学家伟大。中国改革不是按照任何人包括经济学家预先设计好的蓝图进行的,而是一个不断试错的摸石头过河的过程。“主流”经济学家跳出来护短似乎有点不合情理。而且仅此恐怕也不至于使他们总是成为大家的靶子。
于是有经济学家自己出来给了新的解读:“现在社会上有很多不良现象,大家要找出气的地方。但能骂谁呢?经济学家最合适。这个行业引人注目,骂起来又安全。”初听起来,这个解释倒是很实惠,但恐怕无论如何不是理性思考。因为骂起来安全而且更引人注目的行业有的是,不至于大家不约而同地挑上几位“主流”经济学家。
更深刻一些的思考是权力结构的约束和意识形态的约束,使人们拣软柿子捏。“特别是意识形态的约束使得除了经济学家外其他社会科学的学者难以参与改革的讨论,贡献他们的智慧,无形中把他们中的一些人推到了改革批评者的阵营。”这个解释靠近了一点。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使经济研究比较显要,空间也更加宽松,因此如果经济学家真的就自以为高明,抢尽风头,不讲专业,什么话都敢讲,挤占别人的位置,难免遭人忌恨。
不过,严肃地说,权力结构和意识形态约束确实是中国改革的制约条件。一般而言,权力结构和利益结构的约束是任何国家的经济社会变革都必须面对的外部约束条件。政治或宗教的意识形态的约束不少国家也有,我们则有一个从传统的国有制计划经济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治体制走向改革的特殊情况。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的社会也绝不是市场取向改革彻底了,不良现象就可消除的,它还需要政治体制等多方面改革的配套。不过,这个问题更多与我们最后要讨论的媒体篇有关。
就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而言,客观地说,经济学家不是政府官员和意识形态的替罪羊,同样,权力结构和意识形态约束也不是经济学家过错的挡箭牌。经济学家本来就是要在给定的约束条件下去探索和设计适合当时条件和多数人认识水平的改革方案。经济学家的理性不是脱离大众的自傲,而是理论的前瞻性。有一句名言说,理论只要彻底,就能掌握群众。可见理性与直觉可能有距离,但并不是对立的。理性往往引导直觉,但有时直觉也可能反映了人们一时不能归纳的更高理性。如果精英和大众持续的不能相互理解,要检讨的显然不是后者。
更进一步说,经济学家是因为走的太前而被人诟病吗?恐怕恰恰相反。这次好象是政治家走到了前面。因为正是顺应发展阶段的变化,近年来政治家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及“和谐社会建设”,诱发了这场对市场取向改革更加全面的反思,实际上也有助于推动在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后改革的全面和深化。而个别经济学家则在民众开始了尽管不够全面和难免多少偏激的反思之后,仍然固执地讳疾忌医。埋怨权力结构妨碍了他们理性思考的经济学家落到了政治家后面一大截还不自知,这难免有点讽刺意味。
实际上,“主流”经济学家自己也很明白,作为经济研究来说,现在“政治压力越来越小”,他们真正恼火的是“另一种压力,即公众舆论的压力”,认为“当前一些大众传媒对学术的摧残,对科学思想的藐视,对学者人格的侮辱,是我们这个社会不可饶恕的罪恶”。如果听任这种现象蔓延,“将是一个民族的悲哀”。显然,精英和大众的对立比我们想像的还要严重得多。为了搭建一个理解的平台,看来我们必须首先进入某些“主流”经济学家这些年来长期垄断的改革理论和学术领域。
“主流”经济学家的理论缺陷
公平地说,“主流”经济学家的许多观点包括对改革的理性思考,并不无道理。有些观点也是有深度的。那么为什么总是使人感到是强词夺理或避重就轻的辩解,不能为公众理解和接受?除了他们站位的差异(例如同一个股改,公众认为流通股股东是弱势,他们认为非流通股的大股东是弱势,反对政策对流通股股东倾斜;公众认为对价只是对利益受害者的多少保护,以免在全流通时进一步受损,他们认为是对流通股股东这个新既得利益者的承认和赎买),恐怕还源于这些经济学家(其实他们在经济学界也只是代表了一个偏向的少数人)关于改革理论的若干核心思想与大众的利益和直觉产生了冲突。限于篇幅,我们这里仅讨论大家集中关注的国企改革和市场化的问题。
一、国企改革。它实际上包含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是实际问题,一个是理论问题。
首先的一个问题是,不算个别特殊领域,国企在现阶段的中国是否有存在的必要,冰棍理论是否必然。
“主流”经济学家认为,“国有企业改革是意识形态制约中国改革的典型例子”。他们认为,国有企业是搞不好的,国有控股的股份制改造,也是马背上划道道,成不了斑马。个人产权是市场经济的前提,国有资产就是一个怎样分或卖个好价钱的问题。所谓国有企业改革最多也就是把国有股权统统转成债权。他们埋怨,只是由于意识形态制约,他们才不便公开拿出国企全盘私有化的方案。但这样能干不能说,反而造成了不规范。
应当承认,一些“主流”经济学家对国企弊病的分析和批判是入木三分的。但是,他们的解决方案即全面私有化主张,看起来很激进,其实并不深刻。国家不持股权,如果主要卖给外资,国家的经济安全肯定谈不上了,而且无论中国的老百姓还是各界社会精英,恐怕绝大多数人都不赞同。如果象俄罗斯那样,分给老百姓,卖给私营企业,财产自然很快会在少数人手里集中,石油、电力、电信、航空、铁路、银行、保险都被少数寡头及其家族控制,我们这个时代的中国人愿意吗?能够接受吗?中国社会还能安定得了吗?俄罗斯改朝换代的私有化都又经历了一定程度上的再国有化的反弹,有着几千年均贫富和革命造反传统、农民还占多数的中国能经得起这个分化和折腾吗?因此,在表面上完全是意识形态制约的背后,其实有着更深刻的社会利益和文化传统的原因。
应当指出,正是由于某些“主流”经济学家实际上持有的是激进私有化主张,所以他们对国企改革不同形式的摸索、对国资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改革等等,就没有什么真正的兴趣,这样当然也就不可能有什么建树。理论界的这种情况客观上不是推动而是阻滞了中国企业改革的深化和可能的突破。
第二个问题是更为本质的:现代企业理论是否证明了“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相对应的私有制逻辑”?两权合一的MBO是否是企业改革的方向?如果是,那么中国多数人现在不愿接受全盘私有化就是时代的局限,或集体的落后和悲哀,如果不是,企业改革就还有探索和推进的空间。
个别“主流”经济学家以不容置疑的权威身份告诉我们,现代企业理论的核心就是“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即所有权或委托权)尽可能一致的私有制逻辑,”并给我们“严格”推导出几个相关结论:
1、 只有那些愿意当企业家而同时又拥有足够个人财产的人才能被信赖为合格的企业家。因为富人搞砸了自己要承担后果,而穷人不必。所以“穷人比富人更有积极性谎报自己的经营才能,”“如果通向企业家的途径不受个人财富的限制,大量一无所有的笨蛋就会冒充企业家。这一论点为‘资本雇用劳动’提供了理论依据。”个人财产制度极端重要,在于它是判别有经营才能的人的一种机制。
2、 “保证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尽可能对应的最理想状态是,企业家自己又是一个资本家。这就是古典企业中企业家与资本家合二为一的原因。”“也就是说,经营者最好是‘内部股东’,非股东的经营者索取剩余充其量是一种次优选择。”即MBO老板同时又是经理或两权合一的情况最优,资本所有者选择经营者是次优。总之,资本所有者应当拥有成为企业家的优先权或选择经营者的权威。
3、 国企股份制改造不可能成功的关键在于国有股权的持有人还是经理人员,本身不是企业的剩余索取者。他们的投票权是“廉价的投票权”,不可能选出真正好的经营者。因此,“设想通过现代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来达到‘政企分开’是不现实的”。
据说,上述企业理论及其对中国企业改革的论断得到很高评价,论文被引用率最高,并对中国企业改革和后来席卷各地的MBO改制产生了重要影响。不过我们必须指出,由于存在几个重大的内在缺陷,上述理论恐怕并不能自圆其说。
首先,资本雇用劳动,是资本主义产生以来的历史现象。对此,几百年来有无数人作过解读。只是有辩护、批判和作为历史或科学来研究的不同角度。马克思的解读是说,资本家之所以成为工业的司令官,因为他是资本所有者,而不是相反。这个解释今天看起来,恐怕也不错。我们的“主流”经济学家要提供对这一古老命题的新解释,也未尝不可,只是这个个人财产具有识别经营能力功能的新发现并无依据。
因为上述理论的核心假定是:企业家才能是私人信息而不是社会信息,即这一才能只有自己知道而外人不知道。但是,这一貌似合理的经济学假定在这里恰好不成立。因为一个人在没有干甚或没有成功之前,是否具有企业家才能往往社会不知道,他自己也不知道。企业家才能是一个“learning by doing ”即干中学和通过实干才知道的过程。当一个人的经营才能通过干的过程特别是干的结果显露出来之后,他才真正知道自己是否具有企业家才能,不过与此同时社会也知道了。因此,拥有财富确实给了一个人开办企业、过一把企业家瘾的权力,但丝毫也不能担保他有经营能力和会成功。个人财富的来源很多,它本身并不携带关于它主人经营才能的任何信息。这是所有企业在招聘经理人员时,并不把应聘者的个人财富状况和愿否抵押作为判别其能力的主要或重要标准的原因。可见,这种生造出来的论点当然不可能为资本雇用劳动提供任何新的理论根据。这样看来,我们的某些“主流”经济学家虽然也经常给企业家讲课,但还并不真正了解企业家才能的来源和识别方法。
其次,所谓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尽可能对应、两权合一最优、使用经营者次优的理论其实也包含了两个内在矛盾。其一,如果企业家与资本家合一是最优,为什么两权合一的古典资本主义让位于“次优的”现代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资本主义呢?其二,如果企业家才能是干即实践了才知道,是社会信息,那么,谁来选择关系就不那么大;如果企业家才能不是社会信息,那么,资本所有者纵然有选择经营者的权威,又靠什么来保证他能选对呢?我们的经济学家真的坐在家里就相信企业是按照个人穷富来挑选经营者的吗?
其实,我们的“主流”经济学家忽略的是,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尽可能对应,仅仅是企业优化的一个条件。如果其它条件不变,当然可能是两权越合一越好,但问题恰恰在于其它条件不是不变的,这样简单和极端化的最优理论就不能成立。例如,当有钱人没有兴趣或没有能力当企业家时,两权合一就比两权分离的“次优”差很多。这个以及许多我们在这里不可能一一展开的其它因素,是“次优的”现代两权分离取代古典资本主义“最优”的两权合一的基本原因。
最后,说国有或其它公有股权的持有人或管理人还是经理人员,并不是真正的所有者即剩余索取人,因此公有股权改革肯定没有出路,这个论断又过于匆促了。既便在今天的美国,多数大企业的股权都不是个人或家族控制,而是由各类投资基金、养老基金、保险基金持有,投票权包括选择经营者的权力都落在他们手中。但所有这些基金的最终受益者也是千千万万的民众,投票、决策的则是这些分散的剩余索取人的代理人,即管理这些基金的经理们。这些拿工资和奖金的经理的投票权为什么就可以不廉价,或者尽管也时有侵害股东或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但仍然是西方市场经济中有效率而且占主导地位的财产管理形式?可见,正如所有权和经营权可以分离一样,选择经营者也并不必然是最终所有者不能分离的职责。现代市场经济委托—代理关系和金融创新的发展,已经产生了一系列复杂的利益刺激和约束传导机制,超越了一些人自以为权威的企业理论的狭隘眼光和武断结论。
应当指出,中国企业改革目前确有一系列重要问题需要探索和突破,只是它并不是一些“主流”经济学家给我们提供的非此即彼的简单结论。在一段时间以来,我国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的改制存在着不公开、不透明和不公正的现象,相当一部分经营不善、管理无方的经营者反而成为改制的受益者。而在大中型企业中,政企分开、政资分离的基本问题并未解决,相反在一定领域和一定范围内还有强化的趋势。二年之前,香港朗咸平教授对国企改革的抨击,不论其立论和方式如何偏颇和夸张,在中国特定的历史条件和舆论环境下,客观上引起了社会各方面对MBO改制中国有资产流失的关注。但是我们一部分“主流”经济学家,不是抓住这个社会和政府关注的契机,反思MBO改革中的问题,推进对国企国资改革的理论认识,论证改革的可行途径,相反简单地抓住对方言辞中的破绽和问题,上纲上线,进行从学术到人品的全面否定,把学术问题扩大到政治问题,把个人的偏激和行事风格问题扩大到新兴媒体和弱势民众的反改革倾向问题,使争论形式化和两极化。本来,中央提出的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离的出资人制度,已经触及到国企改革的核心问题,也是其真正难点所在,正是需要集中力量进行理论和实践突破的地方。但国企改革争论中的过多感情色彩和极端对立的形式,反而妨碍了对国企国资改革真正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的探索,使国企、国资改革问题的理论推进基本停滞下来。由于缺乏理论突破和指导,近年来的国企国资改革实际上由于缺乏方向而徘徊不前。这是十分令人惋惜的。我们将在后面讨论媒体在其中的作用和责任,但我国经济学界本身缺乏学术研究的规范、平等对话的平台、公正开放的学术氛围,结果使讨论陷入少数掌握话语权的“主流”经济学家按自己意愿解说、而其他人并不认同的僵局。这恐怕是这些年来几次所谓的“理论大争论”往往变成走偏了的“个人秀”,总是在媒体上热闹一阵以后不了了之的主要原因。
(作者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燕京华侨大学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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