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
重要提示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兴业银行”)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33,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10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将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下称“战略配售”)、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结构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本次发行安排”之“本次发行结构”。
3、本次发行的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银国际”)首先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然后在公告的发行价格区间内通过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确定最终的发行价格。
4、询价对象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下配售。
5、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或称“网下发行”)与网上申购(或称“网上发行”)同时进行。网下申购时间:2007年1月22日(T-1日)9:00~17:00和2007年1月23 日(T日)9:00~15:00;网上发行的时间为2007 年1月23日(T日),申购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证所”)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6、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该以2007年1月22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中公告的发行价格区间上限申购缴款。如果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价格区间上限,差价部分将于2007年1月29日(T+4日)与未中签的网上申购款同时退还给网上申购投资者。
7、本次发行网下申购和网上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07年1月25日(T+2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整,并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本次发行安排”之“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8、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发行安排和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07年1月1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一、本次发行安排
(一)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注: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本次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不超过133,300万股,采用战略配售、网下配售与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战略配售约为40,00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规模的30%;网下配售不超过39,99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规模的30%(回拨机制启动前);其余部分面向网上发行。
战略配售和网下配售由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负责组织实施;网上发行在网下配售的最后一天同时进行,投资者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申购,以价格区间上限缴纳申购款。
(三)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发行日为2007年1月23日(T日),申购时间为上证所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网下申购时间为2007年1月22日(T-1日)9:00至17:00及2007年1月23日(T日)9:00至15:00。本次发行网下申购及网上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在网下配售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发行中签率低于2%且低于网下配售的初步配售比例,在不出现网上发行中签率高于网下配售比例的前提下,从网下配售向网上发行回拨不超过本次发行规模5%的股票(不超过6,665万股)。
2、在网上发行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下配售的初步配售比例低于网上发行中签率,则从网上发行向网下配售回拨,直至网下配售比例不低于网上发行中签率。
3、在出现网下或者网上认购不足的情况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实际认购情况启动双向回拨机制,调整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部分的规模。
(四)定价及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及网上申购情况,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数量;同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参考公司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战略投资者不参加初步询价和网下配售,并承诺接受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保荐机构)确定的最终发行价格。
本次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网下配售对象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上证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初步询价安排及预路演推介
(一)初步询价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要求,询价对象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下配售。
若出现以下几种情况,询价对象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1)本次初步询价对象报价区间的上限不得高于下限的120%,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初步询价有效报价截止时间为2007年1月18日(T-3日)17:00(以主承销商收到投资者传真的询价表的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3)询价对象未按照填表要求正确完整填写表格。
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业务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询价。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本次询价期间为2007年1月15日至2007年1月18日每个工作日9:00至17:00。
(二)预路演推介
1、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组织本次发行的预路演推介工作,将于2007年1月15日至2007年1月18日期间,在北京、上海、深圳和广州向询价对象进行预路演推介。
2、为合理安排推介活动以及有效发放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请有意参加本次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联系。
(三)其他重要事项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如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家数不能满足相关规定,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另行公告相关事宜。
(四)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相关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填表说明:
1、该表可从http://www.bocichina.com网站下载。为清晰起见,建议询价对象另行打印此表。
2、本表带*栏目为选择填写项,其它为必填项。
3、本表须于2007年1月18日17:00时前传真至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主承销商),逾期视为放弃本次初步询价。
4、“询价对象全称”一栏中填写的名称须与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名称一致。
5、询价对象在填写此表时不得涂改。未按要求填写及签章、填写不清、填写不完整、资料不实的询价表无效。
6、同一家询价对象的自营账户及其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须作为单一询价对象参与询价。
7、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公布初步询价结果之前,询价对象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表有关询价区间的信息。
发行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编辑:张雪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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