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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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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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悲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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