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宝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宝硕集团)及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宝硕股份)的债权人先后向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请求宣告
宝硕集团和宝硕股份破产,经法院审查,分别以有关《受理案件通知书》正式受
理上述两起破产案件。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宝硕集团及宝硕
股份之间存在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况,截止公告日公司分别向宝硕集团及宝硕股份
提供了7000万元及29248.83万元的银行借款保证担保。宝硕集团及宝硕股份在
当地政府的协助下正在和申请人及其他债权人协商,争取达成和解。若法院最终
裁定宣告宝硕集团及宝硕股份破产,对宝硕集团和宝硕股份未能清偿的且由公司
提供担保的银行债务,公司将存在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