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专讯》连发国际(0875)公布,该集团持有70%的林木种苗附属合营企业张家口兴发(前称河北坝上林木种苗有限公司)的仲裁程序。洛阳高新区法院就洛阳商业银行索偿,于上月13日发出强制执行通知书,责令张家口兴发支付2750万元人民币予法院,以履行该法院于本年3月5日作出的判决。
张家口兴发是于2005年6月中以洛阳商业银行为受益人提供担保,作为河南龙浩(为已于2005年8月26日辞任之前董事韩继德拥有之一间公司)于2005年1月13日与洛阳市商业银行订立贷款协议,以按月息4﹒65厘借2750万元人民币,期限截止2006年1月12日止。惟河南龙浩最终未能还款。 另外,郑州仲裁中心涉及张家口兴发之仲裁程序,于3月6日的仲裁聆讯上,该中心责令验证若干证据之真伪,厘定其是否具有审理此案之司法管辖权。张家口兴发于2005年7月4日以农业银行(河南分行)为受益人提供第二份担保,以作为河南龙浩获农行批授约6310万元人民币贷款之保证。 该公司股份于2005年4月28日已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直至另行通知。(i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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