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唐 超
    本报讯 今日鄂武商(000501)针对5 月11日某媒体报道的《鄂武商隐瞒重大诉讼》一文所涉相关事项作出澄清,公司表示,文中所涉事项“庄胜百货分别请求湖北高院、武汉中院判令鄂武商及其四名高管赔偿5800万元”属实,另一事项“武广公司新的租金标准与鄂武商2006年9月召开的股东大会通过的水平相差一倍”不实。
    鄂武商涉及案件有三起:一是2007年3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通知书》,根据1993年11月2日公司与仲裁申请人国际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合同》受理仲裁申请;二是2007年3月13日,公司收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省高院于2007年3月7日受理国际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损害公司权益纠纷一案;三是2007年3月14日,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的四位董事王冬生、刘江超、黄俊、肖周云收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证通知》及《民事应诉通知》,市中院受理国际公司诉武广四位董事损害武广利益纠纷案。
    原告(仲裁申请人)国际公司提出多项申请及诉求,包括裁决武广2006年10月27日《董事会临时会议纪要》有效并遵照其内容予以执行;裁决鄂武商立即停止其作为武广控股股东地位;判决鄂武商立即停止侵害武广利益的行为并就其侵害行为向武广承担损害赔偿责任5500万元;判令董事王冬生、刘江超、黄俊立、肖周云(兼总经理)立即停止利用身份侵害武广利益的行为并就其侵害行为向武广承担赔偿300 万元的责任等。
    鄂武商针对上述三起案件作出了相关解释。公司认为国际公司提出的仲裁申请没有仲裁标的;对于原告向省高院提起的诉讼,因该案约定有仲裁条款而排斥了法院的管辖权,鄂武商已经提出《管辖异议书》,请求省高院依法裁定驳回原告起诉,省高院尚未做出具体决定,目前该案未进入实体审理程序;而原告向武广的四位董事提起的诉讼尚未出具任何证据,并且该案不涉及上市公司。鉴于上述理由,鄂武商认为所涉仲裁及诉讼事项对公司不会产生影响。
    鄂武商还表示,上述报道误解了武广公司2006年10月27日“会议纪要”的内容。公司2006年9月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约2亿元的租金标准,在执行过程中,武广拟定了最低约1亿元的租金下限,授权其董事刘忠生代表武广与鄂武商进行谈判。实际情况是,公司并未与武广达成协议,所以,鄂武商至今不存在实际执行这一所谓新的约1亿元的“租金标准”的问题,也不存在鄂武商2006年9月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武广租金标准相差较大的问题。
    鄂武商还补充说明,关于省高院诉讼案,公司已向省高院提出《管辖异议书》,认为管辖权不属于省高院,公司认为该案存在不确定性,所以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及相关人员向投资者致歉。
|
·谢国忠:把股票分给百姓 |
·苏小和 |经济学家距政府太近很危险 |
·徐昌生 |是谁害了规划局长? |
·文贯中 |农民为什么比城里人穷? |
·王东京 |为保八争来吵去意义不大 |
·童大焕 |免费医疗是个乌托邦 |
·卢德之 |企业家正成长 没有被教坏 |
·郑风田 |全球化是金融危机罪魁祸首? |
·曹建海 |中国经济深陷高房价死局 |
·叶楚华 |中国敞开肚皮吃美国债没错 |
热点标签:杭萧钢构 蓝筹股 年报 内参 黑马 潜力股 个股 牛股 大盘 赚钱 庄家 操盘手 散户 板块 私募 利好 股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