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搜狐财经-搜狐网站
财经频道 > 国内财经

交强险保单将“变脸” 捆绑车船税

  胡金华 每日经济新闻

  近日,保监会向各中资财险公司下发《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的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具备经营交强险资格的保险公司将启用保监会监制的2007年版交强险保险单和2007年版摩托车交强险定额保单,其中增加了代收车船税的项目。

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从7月起,国内经营交强险的财险公司将正式行使扣缴车船税义务人的权利,车主在缴纳交强险的同时也要“捆绑”缴纳车船税。

  记者了解,今年1月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从事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唯一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与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各经营“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赶在7月1日前完成代收代缴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制定代收代缴管理办法、培训人员、完善交强险业务及财务系统、修改交强险保单等。

  此次《条例》将此前的车船使用牌照税和车船使用税合并为车船税,统一适用于各类纳税人。在税额幅度上也进行了调整,载客汽车每年的年税额为每辆60元至660元;载货汽车的年税额为按自重每吨16元至120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的年税额为按自重每吨24元至120元;摩托车的年税额为每辆36元至180元;船舶的年税额为每净吨3元至6元。

  此次共有24家具有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列入代收代缴单位范围。

  

(责任编辑:悲风)

相关新闻

7月1日起车船税随交强险征缴

机动车车船税将统一由经营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代收代缴。中国人保、中国平安等24家经营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将成为机动车车船税的唯一扣缴义务人...

2007-05-21 06:07
用户:  匿名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狗拼音输入法,中文处理专家>>

我要发布Sogou推广服务

新闻 网页 博客 音乐 图片 说吧  
央视质疑29岁市长 邓玉娇失踪 朝鲜军事演习 日本兵赎罪
石首网站被黑 篡改温总讲话 夏日减肥秘方 日本瘦脸法
宋美龄牛奶洗澡 中共卧底结局 慈禧不快乐 侵略中国报告



说 吧更多>>

说 吧 排 行

搜狐分类 | 商机在线
投 资 创 业 健 康

茶 余 饭 后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