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成为3家上市公司第一大流通股股东,而这违反了建设部相关监管规定。日前,上海市房地产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违规炒股”事件作出公开回应。(《江南时报》5月20日)
应该说,上海市房地产局的“正面回应”把房屋维修资金进入股市的来龙去脉讲得“比较清楚”,认为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在当时的情况下是“无奈之举”,从回应的信息来看,这笔违规入市的钱现在增值了5亿。
果真如此?
类似房屋维修资金这样的公共资金的使用信息,公民是有权知晓的,套用当下一个时髦的词语,这叫“行政知情权”。这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防止权力滥用的一个制约力量。从去年年初“中国政府网”的开通,到最近《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全文公布,表明中央政府坚决贯彻公开、透明的行政理念,打造阳光政府的举措在逐步、务实地推进着。把上海市房屋维修资金违规入市,放在这样一个大的背景里面审视,我们就会发现政府信息公开,尤其是公共财政公开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毫无疑问,政府信息公开并非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存在一些障碍,主要在管制体制和执行层面。通俗地说,过去的管制型政府还不习惯“透明”,希望保留政府“权威”,所以也就有了一年的“倒计时”准备期,到明年的5月1日才正式施行,这是其他法规实施时所罕见的。我们可以理解为必须给充分的时间让政府作相应的调整、转型。
不妨以上海市房屋维修资金为例。按照一个服务型政府的模式,作为行政主管部门的房地局,收取业主的房屋维修资金用于房屋维修的专项支出,“收钱、花钱”的明细账目都必须向社会公众公开,包括每一分钱的流向。而且,这种公开不是等到被质疑、揭露之后,而是应该形成定期主动公布的制度,并且接受第三方的专业审计。这对于过去那种习惯于把公共资金当作自家钱包,随便花不报账的行政体制来说,无疑有制约作用。在一些管理者眼里,公共资金既然收到了自己的部门,就有权动用,买国债、买股票或投资其他项目,是赚是赔与公众无关,外界也无从知晓。幸运的是,投资股市的上海房屋维修资金增值了,“其增值部分将全部回报给业主”。如果不是被曝光,又有谁知道这笔钱被挪用?如果亏损了,又由谁来埋单?这些年,养老等公共资金被挪用出现亏空的事,还少吗?
从上海市房屋维修资金违规入市被公开的案例,可以看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一年的准备期是有道理的。因为此类“历史遗留问题”不少,财政公开的观念还没有深入人心。这“倒计时”的一年,不仅是政府转型,公众也要转型,从过去接受型的“顺民百姓”,转向具有公民意识的现代公民,用公民的“行政知情权”,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
以往的事实告诉我们,“纸上的法律”并不一定自动产生效力,所谓“不告不究”,因此必须有外力来推动。这一点过去有许多生动的案例,比如,农民蒋石林状告县财政局超标购车;郑州市民要求规划局公开咪表信息等等,当时都因为缺乏信息公开的有关法律条文,最终不了了之。而今后这种公民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案例,应该成为一种常态。房产业主有权要求房地产局公开公共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公民应该理直气壮地要求“查账”,从而减少因为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暗箱操作、权力寻租和腐败。
房屋维修资金从3亿增值到8亿,房地产局说是一个“意外的喜剧”。可因为这个“喜剧”一直藏在“深色的大幕背后”,公众不能亲眼目睹,还真高兴不起来。如果不是有媒体掀开了大幕的一角,揭露房屋维修金违规入股,这“喜剧”还不知让谁暗地里“偷着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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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1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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