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来首次修订,主要让公司高管能更清晰地执行404条款
    证券时报记者 张若斌
    本报讯 5年前通过的萨班斯法案如今正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指责,本周三,美国证交会(SEC)一个5人组成的委员会将对萨班斯法案第一修正案进行投票,市场预计,该修正案将有望获得通过,以增强美国资本市场的吸引力。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简称萨班斯法案)是2002年继安然和世通公司丑闻爆发之后的标志性立法,它对美国本土及海外公司的要求非常苛刻,使得这些公司在美国的上市成本陡升。该法案主要侧重于对财务年报信息披露的内控机制测评,并要求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个人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承担责任,同时加强了对上市公司欺诈行为的刑事惩罚力度。
    据悉,此次修改的主要部分将是针对公司高管的管理指南(management guid-ance)条款,以让公司高管能更好地把握财务声明的准确性,这对中小型公司(市值7500万美元以下)尤其重要。有分析预测,投票通过的可能性很大。从SEC近期发布的信息看,简化审计标准、注重财务说明的完整性与真实性,适度增加执行404条款的灵活性、减轻公司负担,特别是小公司的负担,已成为美监管当局修订萨班斯法案的一个主要内容。一旦新审计标准获得通过,小公司执行法案的成本将会由于审计程序与审计内容的简化而降低,在一定程度上将解除小公司发行股票上市的顾虑,同时也减轻了小公司进一步发展的压力与负担。
    事实上,此次对萨班斯法案修正的实质意义并不很大,关键在于萨班斯法案今后所面临的一系列修正。
    近年来,美国商界曾多次敦促对萨班斯法进行改革,以减轻外国公司来美上市的负担。美国金融界也对萨班斯法展开大围攻。由于担心华尔街在全球竞争中丧失领头羊位置,包括美联储前主席格林斯潘和现任财长保尔森及一些华尔街巨头曾多次对萨班斯法进行过抨击。
    事实上,自法案出台后,国外公司到美国上市的步伐明显放缓。以中国为例,2005年在纽约证交所上市的中国公司,只有无锡尚德一家,融资额不足4亿美元。而同年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高达百亿美元的IPO地点也不在美国。
    面对华尔街要求对萨班斯法案大手术的声浪,美国官方的意见倾向于微调,在美国商会发起的上次听证会上,来自马萨诸塞州的民主党人士、国会金融服务委员会主席巴尼·弗兰克表示,他不同意修改萨班斯法案。因为根本问题不在于法案本身,而在于没有及时制定出会计制度方面的具体应用指南,这让上市公司无所适从。
    而在美国商会发起的共和、民主两党委员会的一个听证会上,美国证交会主席考克斯明确表示,萨班斯法案本身并没有问题,“我们不需要修改法案,我们要做的就是改变法案的执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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