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际金融报)国资预算试点实施 13年零分红终结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正在酝酿实施。
据国资委副主任邵宁介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立以后,国家可以把不重要的企业股权卖出去,使重要的企业能够有资金进入,困难的企业则可以在改革成本的支持下退出,中央企业的资源配置将得到进一步优化。
世界银行中国代表处民营部门发展首席专家张春霖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在中国实施国有企业分红政策无疑是正确的,从宏观上讲符合公共财政的基本原则。
他指出,国有企业的税后利润实际上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部分,应该和其他财政收入一样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这笔钱和其他收入一样,可以根据财政支出需要用于企业发展、教育、医疗、社保等任何方面。
张春霖说,除了将上缴的国有企业红利纳入公共预算范畴外,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也有助于改善企业公司治理。
根据两部委研究提出的意见,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取得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用于支持实施产业发展规划、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企业技术进步、补偿国有企业改革成本以及补充社会保障。
目前,国企应当向所有者分红的基本观点已得到政策制定相关部门的认同,但更多的争论集中在一些基本原则上,如国有企业分红“怎么分”的问题。世界银行最新发布的中国经济季报指出,要保证国有企业分红政策能正确地落实,两个执行方面的问题具有关键意义。
首先是要有正确的决策机制。张春霖解释说,国家在其中持有股份的那些公司如何分红,国家股东要有自己的立场。但这不等于说国家股东可以决定一切。
其次是正确决定分红率。张春霖强调,国家股东的分红政策其实也是投资政策,决定将一部分利润留给公司的管理层实际上是决定对该公司进行投资。他解释说,当国家股东决定把每100万元利润中的60万作为红利分走时,同时意味着把其余40万留在该企业用于再投资。
他认为,国家股东决定分红比例,第一应根据市场上的投资回报率等因素,确定合适的“标杆回报率”;第二应确保企业用利润进行的再投资符合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思路和方向。
他表示,相对于一个从事高增长业务的公司,一个从事成熟业务的公司应该有更高的分红率。国家股东的分红政策尤其应该鼓励企业用留下的利润支持高风险但有前途的创新投资项目。因此,他认为,整齐划一的、适用于所有企业的分红率很难是合理的分红率,如果确实有必要对企业进行分类,分类的标准应该是企业的增长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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