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目前的67名股东中共有民生银行、百联股份、兰生股份等20家上市公司。除民生银行外,其余全部系非金融企业,由于都是采用成本法核算,因此有关上市公司目前均无法根据海通证券所实现的净利润来确认投资收益。
海通证券2003年至2005年连续3年亏损,累计达46.94亿元,而2006年度净利润仅为6.5亿元。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海通证券需要在弥补亏损以后才能向股东分配利润,故而在2007年度,有关上市公司的投资收益中不可能有来自海通证券所分配的现金股利。
在海通证券借壳上市后,相关上市公司需要结合本次交易方案中的有关条款,判断其所持有的海通证券股权是否属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如是,则继续采用成本法核算,只有在海通证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才能确认投资收益。如否,则属于“金融资产”,可以进一步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如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海通证券股价的变动将直接计入有关上市公司的当期损益;如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海通证券股价的变动将直接计入有关上市公司的净资产,待今后出售时,股价的累计变动金额与处置收益将一并转入当期损益。
在参股海通证券的上市公司中,兰生股份与世茂股份已在2006年年报中转回了以前年度所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分别达1.4亿元与0.18亿元,相应增加了2006年度的净利润。而申能股份、东方创业、华银电力、外高桥、浦东金桥等5家上市公司的2006年年报中仍保留了有关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如果这5家上市公司继续采用成本法核算,即使减值迹象已经消除,减值准备仍然不得转回。如果这5家上市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海通证券股权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则海通证券股价与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将计入当期损益;如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海通证券股价与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将计入净资产。
因此在现阶段,参股海通证券的上市公司只有通过处置相关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才能计入损益,进而体现为净利润。但值得注意的是包括百联股份、兰生股份、东方明珠、申能股份4家上市公司在内的13家海通证券目前股东承诺: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2010年11月8日前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作者:朱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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