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住房价格涨幅仍然处于合理区间。”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投资研究所刘琳近日发表的研究报告称,住房价格问题更多体现的是收入差距问题。
刘琳分析说,住房销售价格涨幅(包括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在2004年第四季度达到最高,之后持续回落,2007年一季度住房价格涨幅保持平稳。
从住房价格与GDP和收入的比较看,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后,1998年至今,各年增量住房价格增幅均低于同期GDP增速和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各年二手住房价格增幅没有持续超过同期GDP增速和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说明近年我国住房价格的上涨有宏观经济基本面的支撑,全国住房价格涨幅仍然处于合理区间。
从不同收入阶层来考察,可以发现我国高收入阶层的收入增长速度明显快于低收入阶层,虽然中高收入阶层住房支付能力持续增加,但低收入阶层的收入增长慢于房价增长,其住房支付能力逐步下降。
中国人民银行2007年一季度问卷调查显示,家庭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居民购房意愿逐年下跌,而2000元以上的家庭购房意愿不断攀升;其中,家庭月收入在2000-5000元和5000-1万元之间的家庭购房意愿最强,未来3个月准备购房的居民占比分别达43.6%和22.1%,占准备购房总人数的65.7%。
刘琳据此认为:“住房价格问题更多体现的是收入差距问题,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优化市场竞争环境,是解决住房问题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
作者:赵艳红
(责任编辑:单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