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剑英北京刘女士的丈夫刘某驾驶帕杰罗小型越野车时,因路况不熟撞上路边大树,经抢救无效死亡。在事故现场,该车正驾驶位置的安全气囊未弹出,而副驾驶位置上的乘车人孙某由于安全气囊弹出,保住性命。记者昨天(7月9日)从大兴法院获悉,刘女士认为安全气囊未打开致丈夫身亡,将汽车销售方和生产方一同起诉到法院。
由于刘某驾驶的帕杰罗小型越野车系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生产,2005年8月8日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更名为北京奔驰-戴姆勒·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故原告要求北京奔驰-戴姆勒·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和肇事车辆销售方哈尔滨市粤港先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对涉案车辆的产品质量缺陷承担赔偿责任。在起诉书中,刘女士的索赔金额近109万元。
刘女士诉称,2006年7月6日19时20分许,刘某驾驶帕杰罗小型越野车由哈尔滨市去往逊克县途中,当行驶到孙逊公路25公里附近急转弯处,因路况不熟,车辆驶出路外,撞上道路东侧杨树,致使车辆严重损坏,方向盘断裂,正驾驶位置安全气囊未弹出,副驾驶位置安全气囊弹出。驾驶员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副驾驶位置上的乘车人孙某受伤。
原告认为,该车发生严重碰撞后,正驾驶安全气囊未弹出,属于严重的产品质量缺陷,这也是造成刘某死亡的惟一原因。另外原告要求本案被告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要求,主动召回存有质量缺陷并因此给原告带来巨大伤害的汽车,并向原告赔礼道歉。原告还呼吁被告对已经销售到社会上存在质量隐患的同类型车辆全部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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