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是高新发展(000628)1588.8万股小非解禁的日子,然而,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上海龙宇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绍先生昨日开盘后发现账户里该有的81万股却仍无踪影,他向上市公司董秘和深交所询问,却得不到明确回答,一直到当日交易结束,也没有任何有关当事人出面解释。
又一起责任事故? 有市场人士指出,这是近来继ST亚星对价股未按规定时间到账,导致连续两天无涨跌幅限制,给流通股股东造成重大损失后,又一起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衔接不良的重大责任事故。
据高新发展股改公告,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豁免公司对其1.1亿元的债务,同时向本公司注入3750万元现金,以此作为其所持股份获得流通权的对价安排。除高投集团以外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将其所持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的35%支付给高投集团,以此作为其所持股份获得流通权的对价安排。公司股改实施日是2006年7月12日,按规定一年后的2007年7月12日小非解禁。
对于解禁当日小非股份却没有到账的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了公司董秘熊军。他表示,由于除大股东之外的其他非流通股东多达100多家,未能按时向大股东支付10送3.5股的对价,故深交所7月12日才受理公司的小非解禁申请。那为何事前没有发布公告?他表示,其实很多公司都没有在解禁到期日当天解禁,上海龙宇建设只要已在托管券商海通证券开好账户,就可以静待公司的解禁公告。
上市公司不尽责 不过,熊军的说法并没有得到小非们的认可。另一家小非沪京科贸的负责人李先生表示,公司在东方明珠、西北轴承等6家公司的小非解禁均在当天完成,没有含糊,不知高新发展何故拖延。绍先生表示,龙宇建设已于去年7月12日向公司大股东支付了35%的对价股份,持股数也从125万股下降到81万股,应该说是尽了股改中所应承担的责任,但上市公司方面却没有按时履约。如果因此带来损失,也不知道由谁来承担。
对于上市公司办理小非解禁的程序,第一食品证券事务代表刘启超介绍,按照规定,小非解禁工作一般要提前一周左右展开。如果小非是法人股,就要新开立股票账户,如果是国有股,还要获得国资委批准。
不过,就小非解禁事宜,高新发展方面无意继续拖延。熊军表示,公司今天将去中登公司深圳结算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然后予以公告,执行该执行的程序。
作者:王熙喜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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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雪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