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7月15日为止,北京市实施《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已经半个月了。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透露,快速处理办法实施以来,越来越多的驾驶员能够以大局为重,遇到轻微交通事故后快速挪车,减少了路面拥堵。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仍然有一些驾驶员由于不熟悉快速处理办法、车上没准备协议书等原因报警求助;也还有一些驾驶员对责任能不能分清、在保险公司能不能顺利理赔心存疑虑。对此,业内人士表示,从汽车发达国家的经验看,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势在必行,而且往往要走过很长一段时间的磨合期。在磨合期内,驾驶员、保险公司等各方无疑都需要重新适应。
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的核心精神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在和谐、诚信与互助的氛围中尽最大可能保障公共利益。尽管在办法实施的磨合期内,作为汽车社会分子的驾驶员个体可能会感到陌生或者不便,但是对于北京这样一个机动车总量突破300万辆且增速仍然惊人的汽车社会,如果不尽最大可能减少轻微事故造成的拥堵,每年的经济损失和时间损失是相当惊人的。例如,据北京市交管局统计,目前,北京年均发生交通事故50万起,其中98%可“快速处理”。
从目前快速处理办法遇到的主要问题分析,当前,机动车驾驶员的“法律知识更新”是个新问题。现在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条例与很多人拿到驾照时学习的交通法规比已有非常大的变化。再加上交强险等一些新的因素出现,很多老驾驶员在交通法规方面需要“补课”。熟悉交通法规和条例,一方面是为了更好地遵守它;另外一方面,驾驶员在遇到轻微事故时自然能够依据法律分清双方的责任。
另外,在机动车遇到轻微事故后,驾驶员一方固然要以公共利益为重,但实际上,保险公司更应当以公共利益为重,提高服务水平,全力配合快速处理办法的推行。绝不能只打小部门的算盘,为快速处理的投保人理赔增加麻烦。
中国的一些大城市已经迈入汽车社会的门槛,要想建设一个和谐的汽车社会,就需要不断推出新的法律、制度进行各方面的调整。这需要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配合,尽快走过这段伴随阵痛又不可避免的磨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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