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8月14日电国务院13日晚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落实促进生猪等副食品生产供应的各项政策措施,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
通知说,近期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出现明显上涨,已成为当前宏观经济运行的突出问题。
各地区、各部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形势的严峻性,切实落实各项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
一是切实抓好秋粮生产。秋粮是粮食生产的大头,各地要切实抓好秋粮田间管理,搞好技术服务,力争实现秋粮增产增收。中央财政要及时拨付尚未下拨的财政支农资金,各地要确保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落实到农民身上,并于8月31日前发放到农民手中。
二是认真落实扶持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目前中央财政已下拨全部能繁母猪补贴资金,预拨50%的能繁母猪保费补贴资金,各地要尽快落实地方负担的补贴资金,于8月15日前发放到能繁母猪饲养者手中,各试点保险公司要从8月15日起开始办理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财政部要在9月15日前将剩余保费补贴资金全部下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生猪生产链各环节信贷投放力度。
三是切实保障副食品市场供应。要做好主要副食品供应工作,各地要对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副食品生产、购进、库存数量做到心中有数,完善稳定副食品供应应急预案,切实保障猪肉等副食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如发生断档、脱销,要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商务部要会同各地对今年中秋、国庆“两节”猪肉供应作出安排。要完善猪肉储备体系,建立健全中央与地方相结合的猪肉储备制度。猪肉主销区省、直辖市及沿海大中城市要将地方储备充实到不低于当地居民7天消费量,各地储备情况要在8月31日前向商务部报告,商务部在9月上旬进行检查。
四是加强副食品市场、质量和价格监管。各级农业、商务、工商、质检部门近期重点加强猪肉等副食品监管,进一步落实监管措施,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都要在8月15日前就此作出专门部署。要强化质量监管,实行质量追溯和产品召回制度。要严格价格执法,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经营者串通定价、合谋涨价行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短缺数量、偷工减料、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变相提高价格行为。
五是切实安排好困难群众的生活。各地要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补助,从8月份开始对城市低保对象实际补助每人每月增加不低于15元。中央财政要在8月15日前向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省份拨付补助资金,各地要确保补助资金8月31日前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要安排好对大中专院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发放工作和困难学生补助,保障大中专院校食堂副食品供应。秋季开学时,要将政府安排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手中。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部署、抓落实。要加强监督检查,实行严格的问责制。贯彻落实中央作出的决策部署情况,要作为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凡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落实、不执行中央出台各项措施及相关工作要求或组织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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