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索佩敏
深赤湾A今日公告称,公司于2007年8月30日与青岛胜通海岸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和青岛市四方区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青岛胜通海岸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原则协议》等相关文件。
通过受让胜通公司的75%股权,深赤湾A获得青岛市四方港区北区。
深赤湾A公布,胜通公司拥有青岛市四方港区北区陆域1774511.2平方米,纵深700米的土地(对应岸线2190 米),可用于发展6个10万吨级泊位。胜通公司的股东分别为:青岛胜信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0%;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5%;青岛四方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5%。协议约定,深赤湾A受让胜利股份、胜信公司合计持有的胜通公司75%股权。胜通公司的另一方股东四方发展将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认购权。
深赤湾A公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计约7.1亿元。上述75%股权的转让款约为5.325 亿元。公司向胜利股份和胜通公司首期支付款项约为2.869亿元,随后办理65%的股权转让手续。2008年12月25日前公司向胜利股份和胜通公司付清余款2.456亿元后,办理剩余10%的股权转让手续。(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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