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26日电(安蓓 杨诗琪)世界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26日联合发表的一份报告显示,在2006至2007年度中,中国的商业环境改革取得较大进展,改革步伐位居东亚太平洋地区前列。
《2008年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是世界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第五次联合发表的年度报告。
报告指出,中国新颁布的企业破产法和物权法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优化国内商业经营环境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报告分析,企业破产法规范了企业破产程序,有利于公平清理债权债务,有效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物权法扩大了信贷抵押物的财产范围,拓宽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融资渠道。
根据报告,2006年4月至2007年6月,全球98个经济体实施了200项改革。其中商业经营环境改革步伐最快的前10个国家和地区是:埃及、克罗地亚、加纳、马其顿、格鲁吉亚、哥伦比亚、沙特阿拉伯、肯尼亚、中国和保加利亚。中国在申请许可、获取信贷、关闭企业这三个指标方面的改革获得了报告的肯定。
国际金融公司金融及私营部门发展副总裁麦克尔·克莱恩表示,改革最迅猛的经济体中股权回报率最高,投资者已经注意到并在改革的经济体中寻找这种发展潜力。
报告以企业在开设、经营、开展贸易活动、纳税及关闭方面遵循的政策法规所需的时间和成本等10项指标为依据,对全球178个经济体的商业经营环境便利程度进行了排名。
截至2007年6月,全球商业经营环境最佳的前10个经济体依次是:新加坡、新西兰、美国、中国香港、丹麦、英国、加拿大、爱尔兰、澳大利亚和冰岛。中国排名第83位,较上年度上升9位。
国际金融公司是世界银行集团的私营部门机构,以促进发展中国家私营部门的可持续投资为宗旨。国际金融公司利用自有资源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筹集的资金为项目融资,同时还向政府和企业提供技术援助和咨询。
国际金融公司将和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合作,在今年晚些时候首次发布中国省区间营商环境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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