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07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10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3人,实际参会董事13人。
    会议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地铁盾构施工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规划,本公司于2004年、2007年7月分别用募集资金、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购买了4台从事地铁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的盾构机(其中,用募集资金购买的2台盾构机于2004年投入使用,2007年7月定购的2台盾构机在2008年2月到货)。
    随着地铁盾构施工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拥有的4台盾构机已经不能满足生产需要,经过审慎的可行性分析,本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11,780.00万元(暂定数)再新购2台盾构机。本次购买的盾构机到位并投入使用后,公司将在地铁盾构建筑市场形成较强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地铁盾构业务的发展壮大。
    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十月十九日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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