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靓
中国银监会昨日召开扩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准入试点电视电话工作会议,部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扩大试点工作。
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指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扩大试点工作,原则上每个省份先选择具备条件的1-2家机构进行试点,待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开。
要严格准入标准,规范试点操作,加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起人资质以及董(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核,指导和督促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完善法人治理,健全内控制度,确保机构组建质量。
蒋定之强调,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大胆进行探索实践,创新丰富试点内容,完善相关制度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只贷不存”小额贷款组织,允许按照银监会政策要求,将其改建为村镇银行或贷款公司,并接受银行业监管机构审慎监管。要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明确监管职责,加大监管力度,重点纠正偏离服务宗旨、超业务范围经营以及超比例发放大额贷款等违法违规问题,严格防范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对风险指标触及监管“黄线”的机构,要实施递进式监管,直至实施市场退出措施,确保将其风险控制在一定限度内。
蒋定之在会议上传达了温家宝总理专门就扩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要求银监会系统在扩大试点工作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从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充分认识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扩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大力培育适合“三农”特点的农村金融组织,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取得明显成效,有效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责任编辑:单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