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五届十一次董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同意刘守明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李明春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通过公司以部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于2007年9月 28日与武汉美宝恒贸易有限公司(下称:美宝恒公司)原股东王秀芝、李华共同 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协议约定接受公司作为新股东参与美宝恒公司的投资。 公司将以所属部分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上的房屋建筑资产以评估值6324.65万元 作价对美宝恒公司增资。增资完成后,美宝恒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824.65万元 ,本公司所占股权比例为92.67%,美宝恒公司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该议案需提交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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