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南建材于2007年10月25日收到控股股东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 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10月23日印发的《关于延长有效期 有关问题的复函》,现将延期批复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2006年9月7日,国资委以《关于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让有关 问题的批复》(1124号文件)批准了湖南省国资委关于将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湖南同力投资有限公司、湖南省同力金球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分别持 有的S南建材6127.5万股、3456.25万股、2410万股(合计11993.75万股)股份转 让给浙江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请示,但转让双方未能在1124号文件规定的有 效期内完成股份过户手续。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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