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7年10月31日发布了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即出售全资子公司--深圳南玻汽车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玻汽车玻璃")100%股权予信义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义投资”)。
    一、信义投资以货币方式受让本公司持有的南玻汽车玻璃100%股权,并以人民币16,800万元作为本次股权出售的基准价,最终价格将根据南玻汽车玻璃专项审计后的净资产与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之间的差异对基准价进行相应调整确定;
    二、南玻汽车玻璃结欠本公司内部借款人民币5,827万元,应付本公司股利人民币837万元,以上合计人民币6,664万元。由于内部借款和应付股利不属于股权转让款,因而本公司在披露股权转让价格时,未包含以上款项。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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