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22日,刘成文与杨洪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刘成文受让杨洪昌持有 的沈阳银基企业有限公司16.56%股权;
    沈志奇与深圳市海兴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沈志奇受让深圳海兴 持有的银基企业22.38%股权;
    郭社乐与深圳海兴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郭社乐受让深圳海兴持有的银基企业 3.77%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后,刘成文先生持有银基发展第一大股东银基企业33.85%股权 ,成为其控股股东,相应的成为银基发展的实际控制人;银基发展董事沈志奇先 生持有银基企业31.10%的股权;银基发展副总经理郭社乐先生持有银基企业 9.59%的股权,其中3.77%的股权为郭社乐先生代刘成文先生持有。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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