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二十九日电(记者于晶波)中国首部《煤炭产业政策》二十九日正式对外发布。中国官方明确,“十一五”期间一律停止核准(审批)三十万吨/年以下的新建煤矿项目。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必须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中国是世界最大的煤炭生产国和消费国。一九四九年以来,煤炭在中国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中一直占据约七成的份额。近年来,这一比重还略有上升。
尽管煤炭工业为中国经济增长提供了重要的基础能源支撑,但中国煤矿建设规模偏大、小煤矿数量过多却是无法回避的问题,提高产业准入门槛已是如箭在弦。
《煤炭产业政策》此次明确提出,将建立矿区开发环境承载能力评估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限制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重要地下水资源补给区和生态环境脆弱区开采煤炭,禁止在自然保护区、重要水源保护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等禁采区内开采煤炭。
对于煤化工项目,煤炭产业政策亦做出了明确规定:在水资源充足、煤炭资源富集地区适度发展煤化工,限制在煤炭调入区和水资源匮乏地区发展煤化工,禁止在环境容量不足地区发展煤化工。
按照官方的落子布局,中国将稳定东部地区煤炭生产规模,加强中部煤炭资源富集地区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加快西部地区煤炭资源勘查和适度开发,并将建设神东、晋北、晋中等十三个大型煤炭基地,以提高煤炭稳定供给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煤炭产业政策》此次提出,在大型煤炭基地内,一个矿区原则上由一个主体开发。业内人士表示,此举意在杜绝多个主体共同开发一个矿区所造成的混乱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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