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终于又就业了!”手捧着社区治安保安员的录用通知书,家住上海市华阳街道的王女士激动不已。她做梦也没想到,在申报零就业家庭后的短短一个月内,自己就实现了再就业,生活得到了保障。
王女士今年44岁,身体健康状况不好,丈夫下岗,母亲患肠癌,女儿上学,家庭生活非常困难。
街道劳动部门制定重点指导方案,让王女士先看病、养病,然后再就业。期间,就业援助员每周一次与其促膝谈心,帮她调节心理。王女士病情好转后,就业援助员又为其进行面试技巧、仪容仪表、上岗要求等方面的重点指导。最终王女士在一次应聘时被录用为社区综治保安员,家庭生活得到了改善,人也从此变了个样儿。
就业是民生之本,和谐之基。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始终是责任政府关注的重点。党的十七大报告更是把民生问题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提出要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
前不久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六条明确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采取多种就业形式,拓宽公益性岗位范围,开发就业岗位,确保城市有就业需求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
今年54岁的陈先生,身体不太好,不得不放弃出租车司机的工作。雪上加霜的是,陈先生的妻子也离家出走,去寻找自己新的生活,陈先生只好与儿子相依为命。2006年,儿子从学校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工作。自此,这个单亲家庭完全陷入困境,成为“零就业家庭”。
起初,陈先生并不向命运屈服,他积极通过一些朋友想方设法找工作,可因为他性格非常内向,不擅与人沟通,每一份工作都跨不过一开始的那道坎儿,总是不到一个月就又失业了。又因为“面子”问题,他坚决不愿意去社区找工作。一次又一次的挫折,终于将陈先生的信心磨灭殆尽,他开始了自暴自弃,“混吃等死”,也不愿意再去找工作。
这时,就业援助员小蔡了解到老陈的情况,马上找他做思想工作。在小蔡的悉心劝导下,老陈忸忸怩怩地同意通过社区来寻找工作。
不久,小蔡为他找了一份做物业保安的工作,并陪着老陈去面试。老陈正式上岗后,小蔡还经常去看望他,询问其近况。渐渐地,老陈对这份工作熟悉了,人也开朗些了,他用积极勤奋的工作态度和行动来感谢小蔡。如今,他已在保安岗位上工作了近一年,得到单位领导及小区居民的一致好评。老陈也把社区当成了自己家,经常来居委会走动。他经常说:“感谢小蔡给了我们家第二次生命和希望。”
据悉,从1998年开始,上海市探索建立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在2006年“就业援助月”期间,明确提出帮助解决零就业家庭的就业工作。今年,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部署,在总结近10年来开展就业援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上海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的若干意见》,对上海市的零就业家庭,推出了三个“一”援助举措,建立就业援助的长效机制。
——一个月内脱“零”
“出现一户、援助一户、解决一户”,做到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这是今年上海市各级政府部门促进就业的一项公开承诺。对已申请认定的每一个零就业家庭,上海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都指定专人负责对口服务,将援助责任落实到人。对新出现的零就业家庭,确保其在一个月内实现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就业,确保各项扶持补贴政策落实到位,使其实现稳定就业。
——一套援助模式
针对零就业家庭成员的特点,上海市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套就业援助服务模式,因“人”制宜地开展就业援助服务。对有一定就业能力的,通过加大职业介绍指导力度,积极引导其自谋职业;对有创业意愿和一定创业能力的,指导扶持其实现自主创业;对零就业家庭中的双困人员,通过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对其进行就业托底安置。
——一条投诉热线
对零就业家庭成员,上海市在加强就业援助的同时,一手抓跟踪服务,一手抓监督反馈。凡符合条件、已提出申请的零就业家庭成员,未得到及时认定或经认定的零就业家庭非因本人原因,在一个月内未实现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就业的,可以通过拨打12333投诉热线进行投诉。
据统计,截至今年10月底,上海市已累计扶助7100余户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零就业家庭中的困难人员,66%通过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得到安置。(记者周凯)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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