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入世过渡期的结束,外资银行在加紧进入中国,金融业的竞争将日趋激烈。我国的涉农银行,如:中国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及其他服务“三农”的银行,应该抓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历史机遇,发挥自身优势,立足金融创新,开拓新的市场,获取新的优势。
涉农银行的新机遇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发展的“脱农”现象十分突出:不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远离农村,很多农村信用社也改头换面,进入城市市场。但随着我国入世过渡期的结束,我国商业银行将面对更加严峻的竞争形势,其表现为:一方面是外资银行的竞争,外资银行将凭借其雄厚的资金实力、丰富的管理经验、严密的财务管理制度、相对完善的竞争策略和手段,与中资银行展开竞争;二是国内银行间的竞争,随着国内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国有商业银行原有分工界限被打破,纷纷把市场目标定位在一些大行业、大中城市、沿海开放地区的优质大客户上,各银行间的目标市场趋同、产品趋同、客户战略趋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在这种形势下,涉农银行必须加快金融创新,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涉农银行带来巨大的发展空间。农业现代化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城镇化建设、农村流通体系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等方面都对金融服务有着迫切的需求。据初步测算,到2020年,新农村建设需要新增资金15万亿元至20万亿元人民币。按过去农村投入资金中财政资金、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的经验比例,即使考虑到公共财政加大投入的情况,新农村建设资金需求中的很大部分仍将由涉农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
我国涉农银行源自农村,连接城乡,其经营结构与新农村建设的金融需求有着很高的匹配程度,完全可以发挥自身熟悉农村、熟悉农民、熟悉农业、熟悉现代金融、农村金融网点相对完善的综合优势,在这项宏大的经济社会建设事业中大有作为。
“三农”金融需求特点从金融需求对象看,我国的农村金融需求主体是农户和农村企业,此外还有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等。由于农户和农村企业的性质、活动内容和规模不同,其金融需求又表现出多层次性特征。根据农户的金融需求特征,可以分为贫困户、温饱型农户和市场型农户;农村企业可以分为农村资源型小企业和龙头企业。不同类型的需求主体,其金融需求的形式、特征和满足金融需求的手段与要求是不一样的。
从供给来看,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十分脆弱,远远不能满足农村金融需求。供求矛盾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农村金融机构太少,结构不合理,资金供给明显不足。盈利性的商业银行早已大规模从农村撤离,农业发展银行仅在粮食收购方面发挥着政策性金融组织的作用,邮政储蓄实际上起着将农村资金转移出去的作用,这些金融机构几乎不承担农村金融供给的责任。农村信用社是我国目前惟一为农民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但由于产权不清、技术落后、治理结构不完善、股东权益不明确、风险责任未落实、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机制没有形成等问题,影响了其正常的发展。
由于供给不足,农村资金供求缺口一直很大。
二是农村金融业务单一、金融品种缺乏。农村金融业务主要集中在信贷业务上,新兴的中间业务在农村根本没有普及。消费贷款、按揭贷款和代收电话费、水电费等金融服务,农民们根本享受不到。针对农村需求的金融创新几乎没有。同时,贷款的期限、品种、付息方式等都不能满足现实农业生产对资金的需要。
可以看出,我国农村金融不仅存在供求总量差距,也存在着供求结构差距。从另一个角度看,这种差距也意味着农村金融业大发展和金融创新大发展的重大机遇。
新农村建设需要涉农金融的创新涉农银行在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应牢固树立商业银行意识,严格按照市场准则运作,妥善处理好支持产业发展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关系、有效支持和风险控制的关系、商业金融与政策性金融以及合作金融的关系,切实防范信贷风险。在此基础上,依据农村金融需求的特点,大力开展金融创新,走一条创新制胜的路子。从当前的情况看,创新的重点是信贷业务,同时还要积极发展中间业务。
一要大力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通过创建信用村镇建设、建设农户联保机制、与农业互促会和政府支农担保基金合作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改进贷款方式,满足农户的贷款需求,并降低贷款风险。探索发放农村消费贷款、教育助学贷款等具有发展潜力的信贷业务。
二要开拓对新农村建设重要经济主体的信贷业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县域大中企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公司、特色资源开发公司、种养殖大户和富裕农户等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经济主体,它们对金融业的服务需求除了传统的存款、结算、小额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外,更多地需要额度相对较高的中长期贷款、票据承兑贴现、跨区甚至国际资金结算、电子银行、保险代理、银行卡、现金管理、代收代付等中高端业务,农行作为全国性大型商业银行,本外币一体化经营,高中低端业务齐全,完全能够满足这几类经济主体对金融服务的各种需求,因此,这些经济主体应该成为涉农银行今后开拓的重点。
三要加强对农业生产基地、专业市场的贷款支持。合理布局机构网点,更多关注和满足具有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的农产品产业带、主导产业生产基地、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的金融需求,提高综合服务水平。
四要加快中间业务创新。中间业务是商业银行在市场经济中最具发展潜力的业务,它对商业银行的服务功能、竞争能力以及占有市场的能力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涉农银行应因地制宜,从农村实际出发,积极进行中间业务的创新。当前,可以以“三代”业务为主,即代收、代付、代办保险及租赁业务。同时,充分利用涉农银行网点遍布城乡、联系面广和信息灵通的优势,积极为客户传递市场、产品、项目、技术等各种实用信息,并将信息服务和金融服务有效结合起来。
同时,国家应考虑出台政策加强对涉农银行支农服务的支持,加大政府对涉农银行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风险补偿力度,对支农信贷业务给予税收减免,对不良贷款准予核销,对因支农需要而必须保留的亏损金融网点予以一定的财政补贴支持。
吉林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学院 王丽君 杜梅
(责任编辑:田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