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从闲置土地、农村闲置宅基地、工业用地等方面,提出了我国集约利用土地的一系列新举措。
征缴增值地价将出细则
【规定】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
【解读】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北京大学城市与区域规划系博导董黎明称,“增值地价”是一个比较新的提法。目前,有的房地产开发商囤积土地,就是为了等地价涨了后倒手一卖,赚取中间差价。而征缴增值地价,就把开发商这个财路堵住了。但关于怎么征缴、征缴比例是多少、地价上升多少如何评估等才是这个通知能落到实处的关键,因此应尽快出台细则。
机关用地探索有偿使用
【规定】今后除军事、社会保障性住房和特殊用地等可以继续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外,对国家机关办公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产业)、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要积极探索实行有偿使用,对其中的经营性用地先行实行有偿使用。
【解读】董黎明认为,此规定涉及公益性怎么划分的问题。此前,考虑到公益性,对于国家机关办公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采取划拨的方式供给土地,不收取土地出让金。但事实上,一些基础设施,比如自来水厂、高速公路,现在又都是收费的,因此全部免费供地,显得不合适。至于国家机关办公用地,很少有盈利性。但目前一些地方行政机构存在盲目占地、建大广场等问题,严重浪费土地,可以考虑在一定面积内免费,超出一定规模就要有偿使用。
农民自愿退宅基地可奖励
【规定】在坚持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的原则下,可以依法盘活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对村民自愿腾退宅基地或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购买空闲住宅的,当地政府可给予奖励或补助。
【解读】董黎明称,随着城市化的进展,农村中一部分人离开农村,在城市里有了房子,农村中出现了空心村的问题,大量闲置宅基地使农村土地利用效率很低。因此,对于那些愿意主动腾退宅基地的村民和愿意购买这些空闲住宅的村民,政府采取一定的鼓励措施,有利于集约利用农村宅基地。
违法用地项目禁提供贷款
为控制土地违法行为和囤积土地的行为,《通知》还明确要求,对违法用地项目不得提供贷款和上市融资,违规提供贷款和核准融资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金融机构对房地产项目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完成土地开发面积不足1/3或投资不足1/4的企业,应审慎贷款和核准融资,从严控制展期贷款或滚动授信。
■专家观点
新政不直接影响房地产市场
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北京大学城市与区域规划系博导董黎明认为,该政策出台后,会进一步遏制土地投机现象,达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目的。
为守住18亿亩耕地的红线,预计国家新增建设用地的供应量会逐步减少,因此,通过提高现有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可以保证实际供应的土地量不会减少,因而对土地供应不会产生影响,对房地产市场也不会产生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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