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日,
民生银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发行方案的议案》。根据该议案,民生银行将发行不超过150亿元10年期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告显示,此次发行的可转债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每张面值100元。
每张可转债的认购人可以无偿获得公司派发的一定数量认股权证,其中50%为存续期12个月的认股权证,50%为存续期24个月的认股权证。具体发行规模以及12个月和24个月的认股权证的派发数量将由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民生银行表示,可转债自发行首日起每年付息一次,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的发行首日。同时,可转债到期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民生银行将按可转债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偿还所有到期的可转债。利率水平及利率确定方式由董事会在发行前参考市场情况和主承销商协商最终确定。
对外界一直高度关注的此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民生银行称“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与运营资金,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公司抵御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支持公司各项业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桂衍民)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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