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2月23日召开四届三次董事会及四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07年度末总股本198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00元(含税)。
    二、通过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关于对前期已披露的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调整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
    五、通过拟续聘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续聘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法律顾问。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3月22日上午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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