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
江苏
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到期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告
来源 :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08年02月26日 05:48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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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额度为3,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告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有关公告刊登在2007年8月23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
目前,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六个月的期限已到,本公司已按承诺于2008年2月23日前归还了上述款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既为公司多项新开工项目提供了支持,同时共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100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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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