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搜狐财经-搜狐网站
财经频道 > 产经新闻

律师揭露投资诈骗潜规则:律所与投资公司分成

  2月27日,一位不愿意透露真实姓名以及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北京律师林城(化名)向本网记者揭露,实际上被媒体公开报道的涉嫌诈骗的律师事务所仅是冰山一角,与投资公司合作已变成律师业内潜规则。

  骗子与律所的“合谋”

  这位准备出书抨击投资公司诈骗内幕的律师近来非常低调,他投身搜集投资诈骗案例以来,已经拒绝了多家媒体的采访。
至于理由,他的回答很简单:“为了自保。”

  这位律师使用多个手机号,有的用于联系朋友,有的用于联系举报人。他一再对记者说,“不要透露我的名字”,否则会得罪很多利益相关方,这关系到他在律师界能否立足。

  对投资公司诈骗的一种新形式,林城表示出一定程度的担忧。

  这种新的形式是投资公司和律师事务所的一种私密合作,共同对急需资金的企业或个人进行欺诈,事成后两方分成。继评估公司、中介公司、公证机构后,骗子投资商显然找到了一个更完美、更便利、更低法律风险的“合作伙伴”???律师事务所。

  在经过了一年多的案例搜集和调研后,林城完成了由高调到低调的蜕变,由于涉及到律师职业的种种是非,林城逐渐意识到自己正在从事一项会令自己处境危险的工作。曾经有不止一个律师界同行告诫他终止活动,期间他“甚至受到了人身威胁”。

  出于对本行业的了解以及曾经的工作经历,在顶住了诸多压力后,林城表示会把反投资诈骗的工作进行到底。

  过去,“搭伙人”多是评估公司或咨询公司,在评估费上大作文章,这样的案例层出不穷。但随着受害人的增多,骗局的披露,需求资金的引资人逐渐警觉,投资公司和评估公司骗到评估费越来越难。于是现在,骗子又将“橄榄枝”抛向了律师事务所。

  双方三七开

  林城透露说,骗子投资公司在和引资方签订《投资意向书》后,会要求引资方到指定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一份《法律意见书》,律所会向引资方收取高额的委托费用,当一本精美的《法律意见书》出炉后,投资方总会根据此意见书找到拒绝投资的借口,事后,投资方会和律师事务所瓜分委托费,现在圈内这个分成的比例是投资方七成,律所三成。

  这种新的趋势让引资人防不胜防,一位向林城倾诉自己遭遇的受害人向某律所交付10万元委托费后,得到了一本装订印刷精美的《法律意见书》和投资方冷冰冰的拒绝投资答复。发觉上当的受害人远赴外地跑到该律所索要委托费,钱没要到,却要到了这样的答复:“我们已经完成了我们调查、出具法律意见的工作,投资方投不投钱与我们无关。”受害人气愤地说:“你们和投资商是一伙的!”该律所主任回答:“这么说毫无根据,你要是不满可以去告我们,退费不可能!”

  根据搜集的案例和以往经验,林城认为律所的过错并不明显,因为收取委托费进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的行为并不违法,而且也不会保证引资人可以顺利融资。骗子公司相比较之前和评估公司合作,可以说和律所合作更安全可靠,“况且和律所打官司是一件可怕的事”。

  随后受害人向工商部门投诉骗子公司,工商部门只能怀疑其有欺诈行为。受害人也会到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律所,仍然难见成效。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认为此行为“只违法,不犯罪”。

  “像乒乓球一样被推来推去的受害人只能选择求助媒体或到网站投诉,我接到的投诉信息就超过了百例。”林城说,这些受害人无奈之下选择了私力救济,但多数被骗走的钱已经很难要回。

  “吃一堑,长一智。”又一位曾经被骗走10多万元的受害人向林城投诉时这么说,由于很难调查取证投资公司在投资行为中有无主观欺诈行为,所以很难用刑法中的诈骗罪来惩罚骗子,以至于很多受害人只能“打掉牙往肚子里咽”,“等于花钱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尽职调查”有名无实

  据林城透露,由于近年来和律所合作进行诈骗的方法逐渐流行,同盟者律所在诈骗交易中所能分到的钱越来越少。以前,投资公司会主动上门找律所帮忙,双方的分成也是各50%,但现在“尝到甜头”的律所越来越多,一些律所甚至将此作为业务主流,主动上门寻求合作,分成也降为30%。

  “由于分成降低,所以很多乐于此道的律所都在偷税,这样的委托代理费要交10%以上的税。假如有10万元的委托费,其中7万元属于投资公司,律所有3万元,再交1万元左右的税,最终的利润少之又少,所以它们会铤而走险。”林城透露。

  在出具《法律意见书》之前,律所会派律师去引资方进行调查。所谓的“调查”就是“看一下营业执照”、“有没有相关技术认证”等,然后律所会有一套专用的《法律意见书》的格式模版,通常由律师助理套用模版完成一本精美的《法律意见书》,“由于律师也害怕承担风险,所以通常会让实习律师代理签字”。

  “实际上,《法律意见书》一点用都没有,它仅仅是在双方投资行为的程序上进行法律认证,对于实质的投资行为并没有效力。”林城说。

  今年2月1日,北京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相继实施了一批规范律师执业指引文件,其中第五号指引文件中明确指出:严格禁止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向案件介绍人、中间人、指定人支付律师费回扣、分成、分账等一切形式的非法交易。

  对于投资诈骗中的新趋势,北京市律协已经警觉,并且已经警告律师谨防卷入投资诈骗之中。

  但林城担忧的是,一些律所显然并未足够重视律协的警告。在一些受害人向当地律协投诉后,处理结果却迟迟未见,或者仅是给与一个处分决定,这样的处罚结果显然并不能有效遏止律师参与投资诈骗。(记者李亮)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李瑞)

我要发布

用户:  匿名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狗拼音输入法,中文处理专家>>

新闻 网页 博客 音乐 图片 说吧  
央视质疑29岁市长 邓玉娇失踪 朝鲜军事演习 日本兵赎罪
石首网站被黑 篡改温总讲话 夏日减肥秘方 日本瘦脸法
宋美龄牛奶洗澡 中共卧底结局 慈禧不快乐 侵略中国报告



说 吧更多>>

说 吧 排 行

茶 余 饭 后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