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6日召开四届七次董事会及四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531062400股为基数,每10股送10股。
    二、通过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聘请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四、通过在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增加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含实际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12亿元(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间相互担保)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六、批准吴明东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
    七、通过关于对前期已披露的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调整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3月31日上午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他事项。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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