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南京轰轰烈烈地推行药房托管,据悉今年还将波及九家三级医院。这种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模式,尽可能地减少了药品流通的中间环节,可并未撼动以药养医的格局。但是,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何金耿的话来说,这是在国家对公立医院投入不足情况下的一种现实选择。
二级医院药房托管后老百姓看病药费下降了10
%药房托管是医疗机构(委托方)将其药品供应等可以市场化的药事管理服务委托给医药公司(受托方)。受托医药公司具体负责医院药品供应、药学服务、药房管理、患者管理等。依照协议,受托公司获取服务收益,医院、患者分享这一改革的增值收益。
南京市自2003年尝试药房托管,2006年2月份由市纪委推动,开始大规模推行医院药房托管。两个月后,南京市政府提出,将在全市13个区近200家二级、一级医院药房推广托管计划。至今,南京已在156家二级医院推行了药房托管。它被设计者认为是缓解百姓看病贵的良方,据南京市卫生部门的统计数字显示,二级医院药房托管后老百姓看病药费下降了10%。
但据记者了解,社会各界对此看法不一,在药房托管施行两年后的一次论坛上,一些与会人员就曾提出一些质疑。“不论社会有各种质疑,不可否认的是,南京医药将原来的灰色收入阳光化后让与医院分享,同时减轻患者负担。”何金耿在论坛上如是表述。
三级医院药房托管5月启动 二级医院药房托管疑云尚未散去,记者最近了解到,南京市三级医院药房的托管即将启动。
与南京医药对二级医院进行药房托管不同的是,今年年初南京市成立了药品集中托管中心,统一承办市属9家三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和结算工作。据南京市卫生局纪委副书记张利民介绍,目前三级医院的药房托管工作已进入“报价”阶段,估计5月就能进入实质性的采购和结算阶段。
相比较156家二级医疗机构药品年销售5亿多元的盘子,南京9家三级医院年销售药品超过10亿元,俨然是个庞然大物。
张利民说,由于三级医院用药品种多、数量大,在二级医疗机构实行的托管模式不太适合,有必要成立一个药品集中采购中心由卫生部门管理。“市属三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托管工作的基本模式可概括为政府主导、集中托管、统一收支、全程监管。”
南京市推行药房托管协调工作小组是药品集中托管工作的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南京市卫生局,负责药品集中托管工作的决策、协调和检查指导,各三级医院是协调小组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和要求对改革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药品集中托管中心组织市属三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网上采购活动,并积极探索实现大宗药品由生产企业定点生产,物流(药品经营)企业统一配送,减少药品流通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医疗机构参与制订各项工作制度和采购活动,具体负责编制采购计划,验收、保管、储存和销售药品。
而医疗机构药品收支纳入托管中心设立的专门账户集中管理,实现购药货款向供货方统一结算。逐步推行现款现货交易,提高交易双方诚信度,降低交易成本,维护当事各方合法权益。
张利民指出,还要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实现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储备、使用、结算等各个环节运行公开透明。并建立网上监管平台,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数据快速检索,开展购销态势实时分析,监控药品使用情况,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重塑药品流通体系 记者采访了到,药房托管前,药品的流通过程需要经过药品生产厂家、全国总代理、全省总代理、市一级代理、医药代表、科室主任或医生等环节,到报价时已经“注入”了相当的“成本”。这些“成本”则全部由患者“买单”。托管后,这一流程变得相对简单了。从药品生产厂家、药品经营公司就直接到南京医药和托管中心报价。
药房托管模式压缩了部分生产企业的销售成本、挤垮了中小医药商业机构、在现行模式下尽可能地减少药品流通的中间环节,但没有从根本上撼动以药养医的格局。“改变以药养医的局面需要政府投入医院的各种费用,但目前看不太现实。而药房托管是在国家对公立医院投入不足情况下的一种现实的选择。”何金耿说。
南京市卫生局局长陈天明也承认这一点。他表示,南京市要求药品生产企业最好直接报价,或者委托经营公司报价,但每个品种只能委托一家经营公司报价,尽量减少中间环节。
“我们的理想是将药品经营公司变成药品配送中心,由厂家支付一定的配送费用,而不是赚取药品差价。”陈天明说,如果能实现这样的循环,药品流通的中间环节和成本就会减少很多,必然让药品生产厂家、医院和患者从改革中受益。
(责任编辑: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