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的最终实施尚需取得上海市国资委的正式批复、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并豁免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后方可实施。
    3、拟购买资产经审计的历史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以及经审核的盈利预测数据将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4、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放弃对上海广电光电子有限公司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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