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深圳未来十余年发展的《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以下简称《规划》)近日获广东省政府常务会议批准。
省政府不但对这部《规划》给予高度评价,也同意了《规划》中对“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性城市”等深圳城市未来城市性质的表述。
省委、省政府进而提出要求,深圳新一轮发展要体现出在粤港澳合作方面的先行、先试、先导作用。
《南方日报》9日报道说,省政府常务会议在审查这部规划时认为,这部规划符合省级的上层次规划,也符合深圳市的发展方向。省委、省政府还进而提出要求,深圳这一轮发展要体现出在粤港澳合作方面的先行、先试、先导作用。
鉴于此,深圳市规划局8日更为系统地介绍了《规划》中对深港合作的具体安排。除了推进深港金融深度合作、积极建设深港创新圈、进一步扩大双方在高新技术产业、现代物流业和高端服务业等领域的合作之外,在重大基础设施、跨境开发等方面,两地的机场合作、河套等边境地区合作开发均予以强调。两地还将共同改善深圳湾和大鹏湾水质,提高两地大气环境质量。
在跨境地区合作开发方面,《规划》中明确将共同研究落马洲?河套和莲塘?香园围等地区的发展定位和开发策略,适时稳步推进边境地区的开发。
《规划》中还提出了一套衡量深港合作程度的指标体系。仅在跨境人流量指标方面,便提出了将由目前的每日42.2万提高到100万。
在去年底今年初面向社会公示的《规划》草案中,深圳的城市性质为“创新型综合经济特区,华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大都会”。而在省政府批准之后,在具体表述上则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大都会”变成了“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性城市”。
“后一种表述更严谨,也可以避免一些理解上的误差。过去的提法,是为了对应香港方面提出的"亚洲国际都会"的提法;现在的提法则更为强调深圳自身的努力方向。”一名规划师解释。
深圳市规划局介绍,继这部规划在广东省层面得到认可后,还将争取在年内得到国务院的批准。
(责任编辑:黄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