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餐厅消费要另外再付一元钱的“餐具消毒费”,餐饮业这种不合理的收费行为被消费者戏称为“买衣服还要另付扣子费”。但是,由于没有专门法律去禁止,目前许多饭店都我行我素,向顾客加收“消毒费”不误。
不过令人欣喜的是,随便收取餐具消毒费行为就要被禁止。
除非商家愿意支付2万元至20万元的罚款。
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工商局和县消保委于今年7月12日配合当地物价部门制定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餐饮行业明码标价工作的通知》,该规定要求全县所有专营或兼营餐饮的行业企业(大小餐馆)都必须对菜肴实行明码标价。同时,该《通知》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价外加收餐具消毒费”。这个规定主要针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1元钱消毒费”。三门县工商局、县消保委负责人表示:收取“餐具消毒费”,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属于价格欺诈行为,希望广大商家及时整改。否则,依法严厉处罚决不饶恕。
除禁止“加收餐具消毒费”外,该《通知》还有许多关于“明码标价”方面的规定。如经营者不得利用明码标价强制对商品进行“捆绑销售”,或强制收取“服务费”等。同时规定: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出售费用或收取服务费;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其他费用等等。此外,该《通知》还明确规定“明码标价”的商品和服务的范围、形式和具体细节内容等。
除大小饭店和“排档”外,“快餐店”也被列入明码标价范围内。“在快餐店吃饭时,因为菜价没有标示,每次总会超支,一顿饭往往吃掉几十元”,经常在快餐店吃饭的上班族张先生这样说。据三门县工商局负责“消费维权”工作的一位局长介绍:该局此前经常接到类似投诉。往后,我们要求快餐店进行饭菜价格划区分块,设立2元区、3元区、5元区等,这样就可以方便顾客,也可以让顾客明明白白消费了。
据悉,进入8月份后,三门县工商局将发挥职能作用,配合当地物价部门组织抽查餐饮单位落实《通知》情况。一旦发现有经营者违反该《通知》要求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有关工商法规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中有价格欺诈行为的,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希望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督,发现餐饮经营者违犯价格法规的,及时拔打工商举报电话“12315”。(吕继立卢绍银方强)
来源: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工商局
(责任编辑:钟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