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暂无“个人破产法” 个人对银行的欠款属无限责任
□据深圳商报报道
近期深圳出现个别买楼断供人,还有个别房贷出现逾期的人还对一些媒体宣称,“将不再继续供楼”。记者了解到,因国内还没有出台个人破产法,个人对银行的欠款是负无限责任的。
眼下,一般按揭客户连续三个月不向银行缴纳房贷按揭款,银行会将这笔贷款列入不良贷款,并开始通过法律等途径追还贷款。据悉,客户在银行申请贷款时,一般来说,银行同按揭客户均在房屋贷款合同约定,通过法律或者仲裁途径解决房贷违约问题。如按揭客户收到银行发出的律师函,仍不及时月供,大多数银行都会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李栋梁律师称,如果法院判定银行胜诉,法院一般会要求按揭客户一次性付清银行贷款。如按揭客户提出没有能力偿还,银行则有权利向法院提出拍卖其按揭住房。“按揭客户选择断供,银行向法院提出诉讼,几乎都是判定银行胜诉。因此,客户不仅需要偿还足额贷款,还需要支付不菲的诉讼费用。”有银行人士称。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只要客户选择断供,则这个不良信用记录将被央行个人信用数据库载入,今后在全国各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就会遇到麻烦。“个人信用记录有污点了,是很难在银行申请到贷款,哪怕是一张信用卡”一银行业内人士称。
一分析人士称,选择断供并非将房子还给银行那么简单,因目前国内无个人破产法,个人对银行负债是无限责任的。银行一定会要求按揭客户还款的。此外,选择断供不仅要面临个人首付款的损失、已缴纳按揭款的损失、法律诉讼费用损失、个人信用损失等等,在如此巨大的损失面前是很少有人选择断供的。不过,这一断供事件也给银行敲响了警钟,无论房子是涨是跌,银行都需要注重房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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