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面临新的道德困惑
最近几则新闻让人看了心情很沉重,都是和房地产有关,先是深圳的“断供门”炒得很火,业主挟持银行举起维权大旗要求开发商赔偿;接着万科在南京遭遇“价格门”事件,业主堵住王石要求给个“说法”。
公众一贯的做法是,不管开发商有没过错,先打30大板再说。开发商向来被视为是集中国企业界各种问题之大成,包括所谓偷税漏税、商业贿赂、欺诈、偷工减料、违规拆迁等等,想还一家厚道企业清白都相当费劲。这就不难理解为何公众习惯性地把“为富不仁”的帽子扣到地产商头上。
人们都不忍心过多地去指责激愤的购房者,认为他们是社会最脆弱最缺乏安全感的群体(虽然他们当中不少人买的是豪宅),他们是社会不公的最大受害者。不公是很多社会问题的根源,但不应该把所有问题都归罪到所谓的强势群体,事实上,强势和弱势并没有严格的界限,很多所谓的强势群体也是弱势群体,尤其是当一个所谓强势群体成为众矢之的时,它的日子就不会好过。
不仅仅是开发商,很多企业在最近一年都强烈地感受到营商环境的恶化,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都发生了剧烈变化。社会笼罩着一种浮躁、报复的心理,到处充斥批判精神,企业家的“原罪”一次又一次地被人重复,公众对企业的道德规范越来越高,市场越来越让人猜不透。不要说跨国公司很难适应这种中国国情,就是很多以前长袖善舞的国内企业也发现,他们越来越读不懂国情,难以捉摸客户的心态。包括一些公司治理良好的标杆企业如万科、中国平安等也纷纷掉进各种各样的“门”,成为公众讨伐的对象。中国的优秀的企业和企业家必须始终如一地站在道德的高地上,否则大众的口诛笔伐让谁都消化不了。但很多企业感到困惑,凭什么把企业办成福利院?
业主断供、堵路、讨说法是“上访文化”的延伸,他们的问题并非通过法律途径不能解决,而是他们的诉求根本就与法律违背。比如在楼价下跌后,有业主要求开发商补偿差价,要求开发商后期楼盘售价不得低于前期售价,除非开发商与业主有协议,否则这种做法很难得到法律上的支持也违背了基本的商业原则。不管买股票还是买楼,买者自负是最基本的原则。契约精神就是自由、平等精神的体现,在任何一个社会里,商业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诚信等基本原则。国内并非缺乏契约约束,但是缺少契约精神、法制精神,所以楼价上涨时开发商反悔,楼价下跌时业主反悔,都是不尊重契约、法制精神的表现。我们的社会用太多感性的情理代替了法理,甚至契约也可以因为不合情理而单方面破坏,这是很可怕的现象。这将使经济的发展将失去基础。如果大家都不尊重契约、法制,公平就更无从谈起。没有规则约束的社会大家只好施展丛林法则,谁才是赢家呢?
变化没有好坏之分,视乎如何去应变。如此复杂的经营环境,是经济发展和企业成长所要经历的阶段,企业没有资格和能力去选择市场或者改变客户的思想,只能主动去适应变化。公众对企业的公司治理、公民责任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是一个新的道德准绳,无疑将驱使企业追求更高的公司治理标准和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恪守以客为本的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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