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在出席
中国人寿在山西太原举行的“农村小额保险试点启动暨新产品上市会议”时表示,6月份保监会制定下发了小额保险试点方案后,已经有8家公司表达了试点愿望,并积极筹备申请;保监会将严格审核,逐步推进试点工作。
他强调,发展小额人身保险的核心在于探索适合农村市场的保险发展新模式,扩大农村人身保险的覆盖面,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各方要通力合作,确保实现小额人身保险试点目标。
陈文辉介绍,推动小额保险的发展在2008年全保会上被定为一项重点工作。今年以来,保监会组织保监局和中国人寿在8个省区对上万个农村家庭进行问卷调查,并到广西开展实地调研,与农民座谈。在此基础上,6月份保监会制定下发了试点方案,决定在9个中西部省区经济相对落后的县以下农村地区开展试点。中国人寿自始至终参与课题研究,并顺利申请成为第一家试点公司,由此拉开了我国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的序幕。
陈文辉提出,必须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的必要性和迫切性,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表现在:一是有利于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丰富农村金融产品供给、促进农村小额金融持续发展、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环节。二是有利于扩大商业保险覆盖面,完善农村多层次保障体系。目前农村收入偏低,农户普遍担忧意外事故造成的家庭财务失衡,提供小额保险服务很必要。三是有利于调整业务结构,坚持行业正确发展方向。以意外险和定期寿险进行试点,产品保障性强,大力发展有利于发挥寿险的保障功能,有利于促进行业结构的调整。
陈文辉认为,小额人身保险试点要取得成功,关键要做到:产品设计简单易懂,价格低;运行模式要贴近农民,成本低;保险服务要方便快捷,赢得农民信任,风险低。
据了解,此次小额保险试点,保监会要求把试点产品定位在农民急需的普通型意外险和定期寿险,把保额限定在1万至5万元之间;并放开预定利率,对试点地区销售的小额保险,允许保险公司在定价方面,可根据市场状况自行设定产品预定利率,但准备金评估利率不得高于3.5%。同时拓宽了销售渠道和扩大了销售资格,包括妇联、村委会、合作社、供销社、村卫生所等团体或机构的工作人员都可以在经过不少于30小时的培训后销售小额保险,保监局将会对其授予小额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
陈文辉说,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的通力合作。首先是试点省区的保监局要加强组织领导、沟通协调和监管。要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人民银行和银监局的沟通协调,争取政策支持,为小额保险试点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大力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监管,防范强制保险和误导、理赔拖延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发生。陈文辉希望在选择试点乡镇时候,要注意处理好适度竞争和适度保护的关系,避免不同公司在同一个乡镇同时试点,不利于保护公司长期投入的积极性,可以让不同公司在各自有优势的地方单独试点,通过不同地域的对比形成竞争。
"保险公司要从战略高度,统筹兼顾,注重实效。"陈文辉要求,各家参与试点的总公司要在资源配置上给予必要的倾斜和支持,加强公司内部的协调和对分公司的指导。同时还要在考核机制上下功夫。他强调,任何试点公司都要严格按照两个试点目标进行考核:第一个试点目标是保险公司在试点地区小额保险覆盖人口占当地总人口的比重;第二个目标,要看试点总结出的经验模式能不能提高小额保险的覆盖面,可不可以被成功复制。陈文辉还提出,要高度重视宣传,营造良好环境。要重视和做好农民的保险意识宣传教育工作,要为试点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让更多的人了解、关心、支持小额保险,使小额保险成为服务广大农民的有效金融工具。
在中国人寿农村小额保险试点启动会议之后,保监会组织机关有关部门、9个试点省(区)保监局召开了小额保险试点机制讨论会,对试点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记者王小平) (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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