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条法司司级巡视员郭京毅涉嫌经济犯罪一案备受业界关注。
记者最新了解到,日前商务部对郭京毅案件进行了简单的内部通报,但对该案的案情仍处于保密状态。
有媒体报道说,由于郭京毅在商务部任职22年期间,一直参与和负责外资法律和投资法律的制定以及修改,因此郭京毅可能在法律制定过程中受贿,故意使法律法规存在漏洞,让外资在并购中国企业过程中获取更大的利益。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符欣向本报记者分析,郭京毅涉嫌经济犯罪案件应该与外资并购有关。该案很可能将促使以后的外资并购项目审查更加严格,相关审查细则更完善。
同窗同事共同涉案
郭京毅是商务部设立以来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与郭京毅一同涉案的还有北京的两名律师张玉栋和刘阳,他们和郭京毅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郭京毅和张玉栋是北京大学法律系的同学,一起在一个宿舍住了4年,关系十分要好。1986毕业后,郭京毅进入原外经贸部条法司外资处,张玉栋进入长城律师事务所。而长城律师事务所其实是1985年成立的当时外经贸部下属正局级事业单位,与条法司有广泛合作。1996年,长城律师事务所改制分离,张玉栋成立思峰律师事务所,并出任主任。
该案另一位涉案律师刘阳,1995年进入原外经贸部条法司投资法律处,直接在郭京毅领导下工作,8年后从商务部辞职,到张玉栋的思峰律师事务所工作。2008年3月,他又离开思峰,成立北京善信律师事务所。
思峰律师事务所在网站上自称是“境内外客户在投资法、公司法及贸易法领域首选的中国法律服务提供者”。据业内人士介绍,一些外资在我国进行并购企业前,都愿意找有商务背景的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并帮助其打通商务部的关卡,为并购铺平道路。张玉栋和商务部的人脉关系,颇符合一些外资企业的需要。案发前张玉栋称,“在由外国投资者成立的两百余家投资性公司中,思峰所为其中超过半数的投资性公司的设立及日常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符欣告诉记者,郭京毅案件很有可能是某些外资企业通过张玉栋、刘阳的牵线搭桥,与郭京毅拉上关系,再由郭京毅出面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在并购时获得更多的利益。郭京毅案或会牵出其他政府部门、中介机构、法律界人士以及外资企业。
案件暴露法律缺失
记者从商务部了解到,一项外资并购需要几个部门一起会签,郭京毅所在的条法司是其中之一。条法司主要负责法规的制定和法律适用标准的释明。
据商务部政策研究室一位官员向记者介绍,郭京毅工作能力很强,作为商务部条法司巡视员,他曾多次参与相关外资并购法规的起草与制定。如《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等。一项外资并购适用哪种法律解释,郭京毅是当然的权威,因此郭京毅的权限很大。
有关专家称,郭京毅案件的发生折射出外资并购审批程序模糊不清,无法遵循同一套清晰的流程进行透明操作。
近年,随着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来华发展,外资并购逐渐升温。虽然有些是欲购未果,但每一起并购案,都备受关注;每一起并购案,都引发了激烈争议。
北京对外经济研究所所长张燕生说,许多外资并购国企引起争议,表明在外资并购国企方面,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明显不足,相关法律仍有空白。
8月1日,中国《反垄断法》利剑出鞘。关于外资并购审查程序,今后将由商务部负责统一受理并答复,其中,涉及国家经济安全方面的将由发改委、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举行审查联席会议。
业内人士分析,《反垄断法》实施后,跨国公司直接以自己名义收购中国公司的行为肯定有所收敛,但会想其他的办法,比如用关联壳公司的名义并购,而这些壳公司股东隐藏很深,很难被查到。
张燕生指出,《反垄断法》本身还不够完善,仍有一些细节需要补充,比如《反垄断法》中,“对外资并购国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涉及国家安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但关于“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并没有明确解释,围绕这一条款还应有一系列的并购性质、标准等方面的规定。究竟什么并购是涉及国家安全的?这都有待日后慢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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