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陆昀9日北京报道】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通知》,该《通知》强调,必须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征收力度。
全面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需要资金支持。
《土地管理法》确定了收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等专项用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资金主渠道。据国土资源部掌握的情况,目前,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的征收总体上看还较好,全国用于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土地整理、耕地开发的总投入每年达到1000亿元左右。但用于农业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存在计提差距较大,复垦费免或减征严重、开垦费征收标准低等突出问题。调查发现,有三省2006年实际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仅占应计提额度的7%至35%。与此同时,资金使用不足,滞留较多。某省近两年土地各项专项资金支出占征收总额的六成,结余资金约20亿元。
由此,《通知》明确规定,必须加强资金的征收力度。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各省级政府授权设区的市(州)批准农用地转用、涉及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土地复垦费,则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征收办法和标准。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的,则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具体办法,足额计提,确保各项费用足额征收,按照规定用途专项使用。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为加强资金的统筹使用和监管,各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每年至少要集中一次,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实施和验收进行监督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又讯】日前,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通知》。其中,涉及新农村建设内容中强调,要积极拓展内涵,促进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要结合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根据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方向和用途,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鼓励改变以往项目建设模式,积极稳妥地推进“村庄土地整理”,促进农业生产向规模经营集中,引导农民居住向中心村和小城镇集中。
当前,我国土地资源供求矛盾和利益冲突凸显,面临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的双重压力。而据测算,我国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的总潜力为2亿多亩,其中土地整理可补充约9000万亩,复垦可补充约2300万亩,开发可补充约8800万亩。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对农村地区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和对工矿废弃地复垦,将是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重点。我国打算力争到2020年,全国完成土地整理不少于6.5亿亩,完成工矿废弃地复垦不少于2300万亩,新增有效耕地面积不少于3700万亩。
有业内人士称,国土资源部下发的这一《通知》,包含着重大的政策利好,可谓新的土地开源机制。这意味着,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必将成为推动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的强大动力,必将大大拓展土地利用空间。
(责任编辑:李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