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昨日发布《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有别于征求意见稿中禁止联合保荐的规定,正式《办法》中重新允许实行多年的联合保荐继续运行。证监会同时还表示,对于市场传闻的新股暂停发行事实上并不存在。
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并未提及“联合保荐”,这意味着实行多年的联合保荐将不被允许。但2006、2007年工商银行(601398.SH)、中国石油(601857.SH)、中国神华(601088.SH)、中煤能源(601898.SH)等多家大型企业IPO均由多家保荐机构联合保荐。此次新《办法》新增条款明确规定,证券发行规模达到一定数量的,可以采用联合保荐,但参与联合保荐的保荐机构不得超过2家。
这意味着监管部门重新考虑了市场的需求,目前保荐机构资本金和实力有限,很难做到单独保荐,一位参加保荐过多家大型IPO的保荐人昨日表示。证监会一负责人建议发行人要对保荐机构或者保荐代表人进行恰当的约束,“在日常审核当中,我们发现好多案例,看到发行人对保荐机构的约束是很弱的,不太知道从什么方面去要求保荐机构来承担责任,来履行他的职责。说得通俗一点就是被牵着鼻子走。”
关于市场对于暂停发行的传言,上述证监会负责人表示:“发行部的工作都在正常进行,没有暂停发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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