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浙沪三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联合发表《2009长三角“消费与发展”行动合作宣言》,在增强消费维权工作能力、加强消费维权合作及挑战行业潜规则合作等三方面达成共识,以进一步落实中央保增长、扩内需方针中提振信心,引导消费,推动长三角地区经济的联动发展。
2008年金融危机席卷全球,长三角作为全国经济实力最强地区,其消费能力对拉动内需具有重要影响。据了解,为有效促进经济复苏,恢复经济,三地工商、消保组织于今年2月底在杭州召开的长三角消费维权座谈会时就开始酝酿《2009长三角“消费与发展”行动合作宣言》,并达成今年“消费与发展”的年主题,建立完善长三角地区消费维权执法协作长效机制的共识。
《宣言》表示,2009年三地工商、消保组织将加强科学发展观指导,增强消费维权工作的能力,更新监督、维权、执法理念,创新维权机制,以消费维权为抓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督促社会各方面特别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构建和谐,扩大消费,促进发展。
据悉,《宣言》还明确表示将加强12315平台合作,完善消费异地申(投)诉处理制度,密切关注长三角地区消费维权领域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在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以及促进消费等方面实现互动。
据介绍,早在2007年12月,三地工商局就在上海召开了“苏浙沪工商行政管理促进长江三角洲联动发展合作第一次会议”,已经实现了三地的初步合作。三地工商部门联合签署了《苏浙沪工商行政管理联席会议备忘录》,共同发布了"长三角工商一号二号文件",推出《公司股权出资登记试行办法》和外资合作交流六项举措。去年9月,又共同签署了“长三角工商第3、4、5号文件”,就公平交易(经济检查)执法、合同监管、商标品牌保护三个方面,作出了区域一体化联动部署。
据浙江省工商局消保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两年以来,三地合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果。苏浙沪工商"共商、共议、共建、共享"的长效合作机制正式建立,并得到了有效的运作。该负责人表示,“发表《2009长三角“消费与发展”行动合作宣言》,是诣在推动长三角地区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共创和谐消费环境等方面的全方位、深层次合作,为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确保中国经济顺利转型作出新贡献。”
(责任编辑:黄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