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有稳定收入的中低收入者今后若在买家电、装修、旅游时手头紧张,可以向即将成立的消费金融公司申请小额无担保贷款解决一时的资金困难。昨天,银监会发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提供无抵押担保的消费贷款
根据征求意见稿,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经银监会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与商业银行相比,消费金融公司的目标客户更有针对性,即有稳定收入的中低端个人客户,包括年轻人群、年轻家庭。 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主要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和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如个人及家庭旅游、婚庆、教育、装修等消费事项。
■贷款余额不超过
借款人月收入的5倍
为了防止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被挪用,征求意见稿规定该项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以往对该借款人发放单笔贷款的最高额度,而且只有已办理过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的资信良好的老客户才可以取得。另外,消费金融公司向个人发放消费贷款的余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月收入的5倍。与风险相匹配,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利率将可能高于商业银行,但必须在法定利率4倍以内。征求意见稿还要求,催收不得采取威胁、恐吓、骚扰等不正当手段。
■出资人主要为金融机构
征求意见稿为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出资人设立了严格的门槛。出资人主要是境内外金融机构,必须具备5年以上消费金融领域的从业经验;最近一年年末资产总额不低于800亿元人民币等。征求意见稿规定,消费金融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3亿元人民币。根据消费金融业务的发展情况及审慎监管的需要,银监会可以调整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分析人士指出,要满足这么高的要求,商业银行首先参与发起设立的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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