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重庆、成都获批城乡统筹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两周年。
在当天召开的“成都统筹城乡论坛”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表示,下一步,成渝综改要在重点领域寻求突破。
改革,必然会碰到不少棘手的问题。
但成都并没有退却。本报记者获悉,接下来,成都将重点推进上述改革重点。
成都市委统筹城乡工作委员会的这份报告建议,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上,要完善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新机制,落实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健全市、区县、乡镇三级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体系,促进农村生产要素流转。
在公共资源均衡化上,应加快实施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促进公共资源城乡均衡配置,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加快城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全面接轨的步伐。
在完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全面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十年规划纲要,推行村民议事会制度,理清村支两委、村民议事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相互关系及职能边界,逐步实现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与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职能分离。
这份报告在金融改革上的建议,更是引起了参会官员与专家的高度关注。
报告指出,要充分利用统筹城乡实验区和灾后重建的机遇,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加大政府投资类公司的整合,搭建投融资平台;推进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
成都市委统筹城乡工作委员会更是进一步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农村担保和保险体系。一是扩大农村贷款抵押物的范围,允许林权、宅基地、房屋、农房、土地经营权、农作物等都可以充当贷款抵押物,二是允许、鼓励各类商业性中介担保公司以及由财政、社会企业、农户等各方筹资设立的农业贷款担保公司逐步解决农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
该工作委员会提出的“大农业险”方式,让不少人士陷入思考。即将比较受欢迎的一般性商业保险与传统的农业保险相结合,再将农村建房险、农用车辆险等针对农村特殊情况设立的险种纳入,设计出多样的险种组合,实现“以险养险”。
该工作委员会还认为,要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支持体系。成都应尽快争取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试点权,并出台扶持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的相关政策,通过资金互助社弥补正规金融机构功能的不足,并规范和约束民间金融的发展。
其还大胆地提出,在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的成熟阶段,可考虑改变“不得向非社员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及办理其他金融业务,不得以该社资产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规定,增强互助社的投融资能力。
而成都市2009年-2012改革行动纲要则特别提出,“要把一些单项的区域性的局部的改革,向综合的方向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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