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中,有40%直接来源于群众举报。不过,匿名举报的比例居高不下,也让检方颇为头疼,因为举报线索难以为继。日前,上海检方呼吁实名举报, 20万元重奖虚席以待。
被判13年徒刑的普陀区原副区长张克明、被判15年徒刑的闵行区审计局原副局长桑伟等,都是因为群众举报而落马的官员。
比如,2008年6月至今年5月,上海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3877件,其中属检察机关管辖的举报2388件,占举报总数61.6%。在管辖举报件中群众匿名举报有1725件,占72.2%,而群众署名举报仅645件,占27%,占总数三分之一不到。
上海市检察院举报中心负责人透露,由于举报者怕遭受打击报复,往往在举报时使用化名、假名或不留联系方式,给查处举报案件带来了诸多困难。有的匿名举报提供的线索不完整或者反映问题不清楚,因无法与举报者取得联系,检察机关难以作进一步调查。同时,匿名举报也往往使得检察机关对举报有功者的奖励无法兑现。
其实,举报者并不用过于担心实名举报就会受到报复。上述负责人介绍说,对于举报线索,一直都严格实行保密制度,将署名举报人纳入保护范围,严厉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行为。
今年4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下称《规定》)公布实施,进一步完善保护举报人措施,提倡和鼓励群众进行署名举报。对于举报有功者,最高奖励可达20万元;除严查打击报复行为外,还要求就举报人因受打击报复,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名誉损害、财产损失的,检察机关应当支持其依法提出赔偿请求。
目前,上海市已启用全国检察机关举报电话“12309”统一受理群众举报。除此之外,《规定》也鼓励群众通过网络渠道进行举报,这样即便不直接署名,也方便检察机关与举报人直接联系,尤其是需要补充举报材料时。
上述负责人呼吁,人民群众应当理直气壮进行署名举报,积极、大胆地与各种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行为作斗争,弘扬社会正气。检察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严厉查处打击报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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