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下月实施
商报讯 (记者 齐琳) 几经波折,国内产权交易市场终于有了统一的“游戏规则”。昨日国资委发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规则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记者获悉,规则还将有数个实施配套细则出台。
国资委监管处处长谢莉表示,与3月份曾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不同,最终确定的规则适用范围从京、津、沪、渝四大产权交易所扩展到全国省级以上产权交易机构,且将不强制实行会员制。
为了避免出现国有产权转让价格低于净资产、转让中出现暗箱操作等现象,规则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首次信息公告时的挂牌价不得低于经备案或者核准的转让标的资产评估结果。规则还特别指出,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涉嫌侵犯国有资产合法权益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要求产权交易机构终结产权交易。 此外,为了保证交易资金的安全,规则要求,产权交易机构实行交易资金统一进场结算制度,开设独立结算账户,组织收付产权交易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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