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近日与香港金融管理局签署了内地与香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补充合作备忘录,将允许香港企业与上海、广州、深圳、东莞和珠海的企业,以人民币作为贸易往来结算货币。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结算试点的落实,标志着香港作为人民币离岸清算中心的角色正式启动。
香港金管局方面介绍说,人民币结算试点正式启动后,想用人民币作为支付货币的香港进口商,如果人民币头寸短缺,可以向银行借入人民币;若香港的银行人民币头寸不足,可经清算行向内地借。即内地人民币系统和香港人民币系统可以有序流动。
备忘录中,双方同意继续推动香港人民币业务的不断发展,进一步加深内地与香港两个金融体系的互助、互补和互动关系,巩固并发挥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和作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所长巴曙松认为,随着中国经济地位的提升,人民币国际化发展潜力巨大,香港如能作为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则商机处处。
落实人民币跨境结算,对两地金融发展是互惠的。按照中国目前的贸易结算机制,境内外企业贸易采用非人民币结算,意味着要承担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认为,全球金融危机以来,美元、欧元等国际贸易中最主要的结算货币都经历了较大波动,中国企业和贸易伙伴国企业如果使用币值相对稳定的人民币进行计价和结算,可以规避结算的汇率风险,也有利于稳定贸易需求。
除了有利于经易和投资往来,促进金融业的发展,巴曙松认为,此举还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人民币在区域范围内用于国际结算之后,币值有了更大范围和更新角度的参照标准。
梅新育说,目前中国金融市场化改革的一个重大障碍是,没有一个在市场化基础上形成的利率指标,如果在香港建立人民币离岸市场,如同伦敦市场上美元的利率一样,可以形成一个完全市场化的人民币利率指标。
从离岸市场的形成历史看,这一形态市场的出现,往往发端于对货币发行国利率管制、资本项目管制的逃避。虽然长期来看,能够跨境清算是一种货币国际化的必要前提,但人们普遍关心,人民币离岸市场的发展是否会对境内的货币政策和人民币汇率造成影响。
巴曙松认为,目前,这种担心是可以避免的。不过,从远期看,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后会形成境外人民币债权,在获得铸币收益的同时,用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的调控目标时也需要考虑这部分被海外持有的人民币。
此外,长期从事外汇研究的专家陈炳才认为,此番备忘录的签署,还面临着需要厘清人民币用于跨境贸易结算会引起境外债权债务关系、外汇管理、国内外清算安排、货币政策等方面的一系列具体而重要的事宜。
陈炳才介绍说,在外汇管理方面,人民币用于跨境贸易结算,可能会出现进出口核销制的操作性困难。因为面临如何界定资金是否来自境外的问题。与之类似的还有出口退税的依据和凭证问题以及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题等。
梅新育认为,在人民币境外债权债务方面,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会形成外国企业持有人民币的现象,会形成中国境外的人民币负债,进而引申出因国际结算而产生的人民币自由兑换的问题,以及境外人民币回流境内用于投资,能否享受外商投资优惠政策等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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